龙陵县2011年到大专院校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为提高卫生人才队伍素质,保障全县人民健康,结合我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际,经县委政府批准,2011年卫生系统到大专院校公开招聘30名急需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根据《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办法》(人事部6号令),现将招聘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一)龙陵县人民医院11人: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临床医学7人;医学检验1人;医学影像1人;麻醉学1人;护理学1人。
(二)龙陵县中医院2人: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预
防医学1人;中医学1人。
(三)龙陵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6人: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医学检验2人;临床医学1人;公共卫生3人。
(四)龙陵县妇幼保健院1人: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
(五)龙江乡中心卫生院2人: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医学检验1人;预防医学1人。
(六)象达乡中心卫生院2人:临床医学专业1人,本科及以上学历;预防医学1人,大专及以上学历。
(七)平达乡中心卫生院2人:预防医学1人,大专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1人,本科及以上学历。
(八)勐糯镇中心卫生院1人:预防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九)碧寨乡卫生院1人:口腔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十)腊勐乡卫生院1人:预防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十一)木城乡卫生院1人:医学检验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卫生事业,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二)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属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医疗卫生专业(2010及2011届)且未就业的毕业生。并符合政府所批准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四)面向全省招聘。
三、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报名时,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到高校招聘时2011届的暂不需提供)、就业推荐书及相关材料,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报名后,经双向选择,由招聘领导小组进行统一面试,面试合格者,签定《就业意向书》。毕业后,持《毕业证》、《就业登记证》和《就业意向书》到县人才市场和卫生局报到,参加全县事业单位考试(等额考聘,研究生以上学历者免笔试),经政审及体检合格,报市人事局批准,办理有关录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聘。
四、招聘时间及地点
省级医学类院校召开的供需见面洽谈会的时间及地点。
五、签订就业协议
通过招聘领导小组面试后,确定拟聘人员,并签订《就业意向书》。
六、待遇
按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七、其它事项
如因毁约或其它原因出现空岗,列入今年的全县事业单位招聘计划。
八、纪律
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学生在报名、面试、考试、考核、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且三年内考生不准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整个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特此公告
龙陵县人事劳动局龙陵县卫生局
二0一一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