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把握机遇中迎接下一个十年
——元旦献词
新世纪第一个十年过去了。历经了自然灾害等各种风险的考验,穿越了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波涛,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巨轮驶入了新的历史航道,13亿人民迎来了下一个十年。在这个辞旧迎新的时刻,我们向全国各族人民致以新年的问候和祝福。
在我国改革开放的伟大进程中,2010年的中国写下了精彩篇章。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和自然界的严峻挑战,党中央、国务院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沉着应对、开拓进取,战胜了青海玉树地震、舟曲特大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成功举办了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有效巩固和扩大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成果,保持了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势头,展现了社会主义中国的巨大活力,为“十一五”画上了圆满句号。
在我国改革发展的伟大进程中,“十一五”铺下了厚重基石。过去五年里,我们办成了一系列大事,办好了一系列喜事,办妥了一系列难事。综合国力大幅提升,人民生活明显改善,国际地位和影响力显著提高,社会主义各项建设取得重大历史性进展。通过实践,我们进一步提高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能力,增强了驾驭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解决复杂问题能力,加深了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认识,加深了对我国社会主义制度政治优势的认识,为我国下一个十年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也是新世纪第二个十年的开启之年。回首上一个十年,进入新世纪的中国紧紧抓住战略机遇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构建和谐社会,取得了举世公认的巨大成就。下一个十年我们如何作为,直接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成效,关系到中国现代化战略的成败,关系到中国在国际新格局中的地位。在大有作为的时代更加奋发有为,我们才能在把握机遇中成就下一个十年的辉煌。
从国际看,未来的十年我们依然可以大有作为。尽管国际金融危机给世界经济造成深度冲击,气候变化、能源资源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等全球性问题更加突出,但和平、发展、合作仍是时代潮流,国际环境总体上有利于我国和平发展。当前,世界经济结构进入调整期,世界经济治理机制进入变革期,创新和产业转型处于孕育期,新兴市场国家力量步入上升期,这为我国改革发展提供了宝贵机遇。准确把握这些特点,不断培育发展新优势,增强参与引导能力,抢占未来发展战略制高点,我们就能够在提高应对复杂局面能力中发展壮大自己,在国际合作和竞争中争取更大国家利益。
从国内看,未来的十年我们必须更加奋发有为。我国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短期问题和长期问题交织,结构性问题和体制性问题并存,国内问题和国际问题互联。我们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意识和强烈的使命意识,采取有力措施,充分发掘国内市场的巨大潜力,发挥劳动力资源丰富的优势,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不断完善各方面体制机制,努力在更长时期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作出了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的战略判断。牢牢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是我们解决前进道路上各种矛盾和问题,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由之路;是应对当今世界日益激烈的综合国力竞争、适应世界发展大势、掌握发展主动权的必由之路。在新世纪第二个十年,继续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这是对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也是对我们民族自强能力的重大考验。
历史一再表明,机遇极为宝贵、稍纵即逝。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必须注重把抓住发展机遇和创新发展理念、发展模式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注重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努力提高全社会资源配置效率;注重处理好经济发展和收入分配的关系,努力促进经济良性循环和社会和谐稳定;注重把维护中央权威和发挥地方积极性统一起来,努力增强政策执行力和发展活力;注重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努力实现互利共赢。在坚定不移推动发展过程中,不断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规律性认识,更加注重以人为本,充分调动全社会的发展积极性,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起强大力量。
在一个国家的发展历程中,每一个阶段都要面对不同的情势,承担不同的使命。在2011年这个伟大的开局之年,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既珍惜机遇、抓住机遇、用好机遇,又认清挑战、应对挑战、战胜挑战,以更大决心和勇气全面推进各项改革和建设事业,以新的业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继续阔步前进。
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
新年伊始,世界再次瞩目中国。这次见证的不仅有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奇迹,更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新跨越。
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方面坚持不懈的共同努力,我国立法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实现有法可依。
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依法治国的前提是有法可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永葆本色的法制根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新实践的法制体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兴旺发达的法制保障,从制度上、法律上确保国家永远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方向奋勇前进,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不断自我完善和发展,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了坚实的法制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必将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有力保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提供强大动力。
历尽天华成此景,人间万事出艰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亿万人民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取得的重大成果,其立法任务之重世所罕见,克服困难之多前所未有。从新中国成立初期制定《共同纲领》和新中国第一部宪法,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奠定基石,到实行改革开放历史性决策的同时把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作为坚定不移的方针加以确定;从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提出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立法目标,到十六大以来全面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开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新局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凝聚着几代中央领导集体的心血,闪耀着几代立法工作者的智慧,寄托着几代中国人的期望。
我们用几十年的时间走过了西方国家用了几百年走完的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经验弥足珍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靠的是我们在立法工作中坚持党的领导,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使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成为全社会一体遵循的行为规范和准则;靠的是我们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此统一思想认识、确定立法思路;靠的是我们始终坚持从中国国情和实际出发,既注意借鉴国外的有益之处,又不简单照搬照抄;靠的是我们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体现人民共同意志、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维护人民根本利益;靠的是我们坚持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维护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的权威地位,坚决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促进法律体系的科学和谐统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标志着我国立法工作站在了新的起点上。社会实践永无止境,立法工作要不断推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要求也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立法任务依然艰巨而繁重,立法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我们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需要,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创新立法工作思路,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加强立法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立法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要把修改完善法律和制定配套法规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方面迈出新步伐,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与时俱进和发展完善。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体系的形成,对法律的实施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必须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切实保障宪法和法律的有效实施,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与权威;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切实保障人民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权益;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让法治的种子根植于广大人民心中,形成人人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来之不易,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任重道远。我们要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拓进取,在完善法律体系上实现新进展,在法律实施上取得新成效,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