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人民医院关于2015年公开
选调四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丽江市人民医院是政府举办的公立非营利性差额拨款的国家“三级乙等”综合医院,是全市“医疗、教学、科研、保健和急救”的指导中心。为满足医院发展和人民群众对医疗的需求,经丽江市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局、丽江市卫生局批准,特面向全省范围内公开选调四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遵循自愿报名、德才兼备、“公开、公平、公正”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目的
通过对选调人员进行专业知识测试,将人才择优选拔到各医疗岗位。
三、选调岗位、条件及名额
1、急诊(120)医生2名: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为临床医学专业专科或本科),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具有卫生事业单位相关专业从业经验(属于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限男性,年龄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感染疾病科医生2名: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为临床医学专业专科或本科),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具有卫生事业单位相关专业从业经验(属于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年龄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四、选调对象及方式
1、对象:符合各选调岗位条件人员。
2、方式:对报考人员进行岗位能力测试、考核、体检、公示。
五、选调工作的组织
1、成立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成立选调岗位能力测试及考核小组;
3、成立选调纪律监督小组;
4、岗位能力测试题本的制作。
六、选调方法及步骤
本次选调工作在市纪委派出第五纪工委的全程监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的指导下,由丽江市人民医院具体组织实施。采取岗位能力测试、考核、体检、公示的方式择优选调。
1、岗位能力测试
岗位能力测试总分为100分,由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测试组,对应考人员进行岗位能力测试,岗位能力测试成绩不低于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2、体检
体检人员确定:按岗位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底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本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天内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仍不合格的,按岗位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考核
在实际工作中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考核。
4、公示
对岗位能力测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调,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调用。
5、审批
岗位能力测试、体检、考核、公示等各项工作结束,对已确定的拟选调人员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七、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由市纪委派出第五纪工委负责监督,并接受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如发现在公开选调工作中有违纪行为,可向市纪委派出第五纪工委反映,经调查情况属实,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报名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18日至6月5日。
2、报名地点:丽江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
3、资格审查: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4、注意事项:考生在选择报考志愿时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须持有身份证、毕业证、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原件进行报名。
九、考试(岗位能力测试)及体检时间
报名完成后再另行通知。
丽江市人民医院
201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