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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概况
北京建筑大学始建于1936年,是北京市唯一一所土建类高校,1982年被确定为国家首批学士学位授权高校,1981年开始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1986年获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02年被北京市确定为首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人才培养基地与科技服务基地,2011年被确定为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2012年“建筑遗产保护理论与技术”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多年来,学校重视非全日制(在职)硕士生和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培养,依托相关行业开展产学研联合研究生培养,建成有北京高校“城乡建设与管理”产学研联合研究生培养基地。
学校现有各级各类在校生共计12500余人。其中,全日制在校生7500余人,硕士及博士研究生1900余人,留学生120余人。学校现有34个本科专业,其中教育部特色专业3个,北京市特色专业7个。学校现有"建筑学"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1个硕士学位授权交叉学科点,5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点和8个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点。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671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381人,具有正教授职务的105人,兼职博士生导师20人;现有校内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250人,校外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222人,涉及90余家在京行业企事业单位。
学校分为西城和大兴两个校区。西城校区占地12.3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26.5万平方米;大兴校区占地50.1万平方米。本校图书馆纸质藏书152.9万册(其中与住建部中国建筑文化中心共建中国建筑图书馆,共享36万册)、电子图书122万册,大型电子文献数据库46个,与住建部共建中国建筑图书馆,成为全国建筑类图书种类最为齐全的高校。
学校重视校企联合培养研究生,按照《产学研联合研究生培养基地共建框架协议书》的要求,根据行业企事业单位发展前沿问题和相关领域研究及设计工作需求,通过开放课题立项资助的方式,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共同组织研究生开展项目研究,加强研究生实践及创新能力的培养。目前,学校已与30家在京行业企业签订了框架协议联合培养研究生。根据企业对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和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结合企业的技术需求及学生的知识需求制定培养方案。在职工程硕士的培养实行校内外双导师联合指导的模式,在校企联合及校院两级联合管理下,学校形成了完善的研究生培养模式。2010年,本校以优异的成绩通过了第三批“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自评估,并获得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授予的“全国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特色工程领域”荣誉称号。2002年以来,学校联合相关企业培养出的工程硕士生成为首都城乡建设与管理系统的骨干力量,他们参与了北京60年来重大城市建设工程。毕业生质量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
近五年来,学校在研各类科研项目1900余项,其中国家863、国家科技支撑等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390余项;获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58项,其中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技发明奖共10项,2010、2011、2012连续三年以第一主持单位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014年科技服务经费2.8亿,连续八年位居北京市属高校前列。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广泛开展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目前已与美国、法国、英国、德国等24个国家和地区的38所大学建立了校际交流与合作关系。
学校坚持"立足首都,面向全国,依托建筑业,服务城市化"的办学定位,已发展成为以工为主,工、管、理、法、艺等学科专业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多学科高校。目前,学校全体师生员工正认真贯彻第五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科技兴校、开放办校战略,为建设有特色、高水平建筑大学而努力奋斗。
二、2015年硕士专业学位招生领域及研究方向
领域名称(代码) | 具体研究方向 | 拟招人数 | 第二阶段考试科目 | 所在学院 |
建筑与土木工程(085213) | 建筑历史与理论 | 待定 | 快题设计(4小时)考试或专业综合考试(二选一) | 建筑学院 |
公共建筑设计理论与方法 | ||||
居住建筑设计理论与方法 | ||||
建筑技术科学 | ||||
城市设计及其理论 | ||||
室内设计及其理论 | ||||
绿色建筑与节能技术 | ||||
健康建筑设计理论与方法 | ||||
城乡规划学 | ||||
风景园林学 | ||||
设计学 | ||||
工业设计 | ||||
结构工程 | 待定 | 结构力学 | 土木学院 | |
岩土与地下工程 | 土力学 | |||
土木工程建造与管理 | 混凝土结构 | |||
桥梁与隧道工程 | 结构力学 | |||
道路与交通工程 | 道路勘测设计、交通工程 | |||
建筑材料 | 混凝土结构 | |||
国际工程 | 工程项目管理 | |||
市政工程 | 待定 | 水质工程学(一)、(二)、建筑给水排水工程 | 环能学院 | |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 暖通空调 | |||
绿色建筑热工环境 | 工程热力学或建筑环境学 | |||
测绘工程 | 待定 | 工程测量学 | 测绘学院 | |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 待定 | 建筑电气基础、自动控制综合考试 | 电信学院 | |
建筑安全监测技术 | 检测与测试技术 | |||
建筑设备设计方法及理论 | 待定 | 机械设计 | 机电学院 | |
工业工程 | 系统工程 | |||
物流工程 | 待定 | 物流工程 | 经管学院机电学院 | |
环境工程(085229) | 城市水环境科学与系统工程 | 待定 | 水污染控制、大气污染控制工程、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环境规划与管理(任选一门) | 环能学院 |
水污染控制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技术 | ||||
大气污染控制 | ||||
固体废弃物处置与管理 | ||||
项目管理(085239) | 工程项目管理 | 待定 | 工程项目管理 | 经管学院 |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 ||||
工程法律与合同管理 | ||||
建筑业循环经济与可持续发展 |
三、报名及考试、录取
(一)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以及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均可报考:
1.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学士学位满3年,须2012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获得国民教育序列本科毕业证书满4年,须2011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录取人数不超过当年本校录取总人数的10%)。
(二)报考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考生于6月23日—7月11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台要求进行注册,提交报名信息,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提交报名信息时,考生须按规定格式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照片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进行现场确认。
7月12日至15日,网上缴费成功且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符合报考条件的本人最高学位和学历证书原件以及《报名登记表》,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工作,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考生可于10月15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三)考试科目和考试方式
1.考试科目
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联考)和专业考试。
2.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考生参加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以下简称全国联考)。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本校只招收英语考生),全国联考科目GCT考试大纲为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发行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
第二阶段,GCT成绩公布后,本校将公布考生进入第二阶段考试的复试要求(即学校及专业自划线)。通过国家GCT合格分数线的考生请随时关注本校网站公布的自划线及资格审查具体时间,符合本校公布的复试要求的考生持本人的GCT成绩到校进行报考资格审查(考生携带资格审查表及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参加本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
(四)考试、录取
2015年全国联考时间为10月25日,考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GCT考试成绩发布后,符合本校公布的复试要求(即学校及专业自划线)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考生核准表中内容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将该表与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到本校进行资格审核。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同时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认证报告。
本校各招生学院负责对符合复试要求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并按照专业领域、研究方向进行第二阶段的复试(专业考试)。
本校将结合考生的GCT成绩、专业考试及相关测试结果,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择优录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其它事项
1.工程硕士采取 “进校不离岗”的培养方式,录取的硕士生在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关系,本校不负责其在学习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保险和医疗等费用;
2.工程硕士学习年限为3~5年;
3.考生在报名时无需填写导师姓名,待正式录取且开学报到后,由招生学院组织导师与研究生双向选择确定导师,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负责联系介绍导师;
4.本校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设置于建筑学院的12个研究方向的培训费收费标准为人民币40000元/人,其它学院各领域与研究方向的培训费收费标准为人民币30000元/人;
培训费收取方式:按课程阶段及论文阶段各占50%的比例分段缴纳;
5.在规定时间内修完本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者,经北京建筑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并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制发的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四、报名咨询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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