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公务员队伍结构,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根据《云南省州市以上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试行办法》的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及单位编制空缺情况,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在全州范围内公开选调5名工作人员到局机关及下属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为确保公开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全面考核的办法公开选调工作人员。
二、公开选调岗位及人数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业务科室3人,经办机构2人。
三、公开选调的范围
选调对象范围为我州州、县、乡(镇)各级党政机关在职在编正科级以下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工作人员)、各级事业单位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
四、公开选调的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公开选调条件
除具备《公务员法》和《云南省州市以上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试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和资格: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团结同志,清正廉洁;
(二)工作满2年以上,历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三)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
(四)有较强文字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应用和操作;
(五)年龄在35周岁(1976年4月16日后出生)以下;
(六)身体健康;
(七)符合各选调岗位的具体要求。
(八)曾受过党纪、政纪、刑事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与刑事、纪律有关审查的人员以及其它不宜办理转任情形的,不得报名。
(二)选调岗位要求
参见《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要求说明书》(附件二)
五、公开选调工作程序
(一)报名
报考人员可通过组织推荐或者个人自荐方式报名,报名者登录怒江人事局网站(www.njrsj.cn)查询公告并下载填写《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一)及相关表格,按表中要求填写完毕后到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报名。同时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岗位证明材料和公务员身份证明材料,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三),近期免冠半寸彩色照片2张。
报名时间:2011年4月16日至2011年4月30日
(上午8∶30—下午5∶30)。
报名地点:州直机关(包括省属单位)报名点设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泸水县六库镇穿城路235号);各县报名人员在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报名。
(二)资格审查及准考证发放
报名结束后,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报考人员名单统一报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选调办公室审核。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纪委第二纪工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同时在怒江人事局(www.njrsj.cn)网站及《怒江报》上公布合格人员名单。
选调岗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低于1:7,将取消该岗位的开考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笔试大纲》有关知识为依据,科目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笔试成绩满分300分。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15天内,在怒江人事局(www.njrsj.cn)网站及《怒江报》上公布。
面试主要测评应试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实际工作能力和应变能力。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每个选调岗位1:4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考生综合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申论成绩)/3〕×50%﹢(面试成绩×50%),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面试成绩和考生综合成绩。笔试和面试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州纪委第二纪工委全程监督。
笔试和面试考试地点统一设在六库(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人选确定
根据考试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选调岗位1:3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根据考察情况,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和考察有不合格者,实行等额递补体检或考察。体检时间另定,体检费用自理。
(五) 组织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是否适应岗位要求应具备的素质等方面。
(六)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六、纪律及其它要求
(一)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按照《云南省州市以上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试行办法》和《云南省州市以上机关从基层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试行办法》规定实施,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开选调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和选调资格。
(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评分情况、考察情况、会议讨论情况等。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要严格遵守回避规定,实行回避。
(三)有关单位要客观、全面地反映和提供考察对象的真实情况,不得夸大、隐瞒或者歪曲事实。对在公开选调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干部、群众可以向上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纪检机关(监察部门)如实反映和举报。
咨询电话:3622202(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举报电话:3628926(州纪委第二纪工委)
附件二: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要求说明书
附件三: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单位证明表
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一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