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报名应征、体检政审
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报名、体检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
优先审批定兵
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应届毕业生入伍,应届毕业生定兵后,再批准其他合格人员入伍。
优先安排、选拔使用
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符合规定的可按计划直接选拔为基层干部。
补偿及代偿
对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由中央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考学升学优惠
退役后,享受政法招录优先、考研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入读硕士研究生。
就业安置优惠
退出现役后,由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按照国家有关安置政策接收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