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红河州2011年民营企业招聘周”暨“个旧市2011年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通告
为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在促进就业中的作用,帮助高校毕业生、进城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实现就业再就业,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云南省总工会、云南省工商联四部门《关于举办2011年云南省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的通知》(云人社明电(2011)4号)要求,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商联、总工会、教育局四部门研究决定,我州定于2011年5月22至28日联合举办“红河州2011年民营企业招聘周”暨“个旧市2011年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活动时间及地点:5月11日至21日为用人单位报名阶段。在此期间,红河州内外的国有、集体、民营以及事业、科研等各类用人单位均可指派专人,持法人代表委托书、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招聘简章等,到“个旧市2011年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免费参加招聘周活动。报名地址:个旧市总工会三楼会议室,联系人:戴云菊、朱翔,电话:2125525,传真:2125525。
5月22日至28日为招聘实施阶段。2011年5月22日上午9点,在市体育馆(原市风雨馆)举行“红河州2011年民营企业招聘周”暨“个旧市2011年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启动仪式。启动仪式结束即在体育馆内开展现场招聘活动,时间为1天(5月22日)。从5月23日起在个旧市劳动力中心市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继续开展招聘活动,到28日下午4时招聘周活动结束。
相关要求:企业应承诺提供的岗位信息真实有效,并能现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用人单位进场招聘时,请准备注明本单位全称的桌面三角标识牌(规格为30厘米×15厘米)、注明本单位基本情况和本次招聘员工的岗位、人数、用工条件、工资待遇等内容的宣传展板(规格为2米×1米,横向摆放)各一块。
招聘周活动期间,热忱欢迎红河州内外有招聘需求的国有、集体、民营和事业、科研等各类用人单位,以及有求职愿望的高校毕业生、进城农民工、失业人员等各类求职者,携带相关证件免费进场招聘和应聘。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红河州教育局
红河州总工会
红河州工商联
二○一一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