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委组织部、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团委:
2008年以来,我省共选聘2万名大学生村干部到村任职。选聘的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生活补贴标准,统一按云委办[2008]24号文件执行,这一标准已实施三年。根据中央、省委有关文件要求,从今年5月开始,按新标准调整大学生村干部补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2008年以来参加全省统筹选聘、目前仍在岗位,且每年在村工作时间不少于85%、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含2008年选聘到社区工作的大学生干部)。
二、补贴标准。按照中组部、财政部等4部门《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意见(试行)》(组通字[2008]18号)、中组部、中宣部、教育部、财政部等12部门《关于建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组通字[2009]21号)和中组部、人社部、财政部等5部门《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等文件规定,大学生村干部的补贴,以市(州)为单位,比照本市(州)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学历高低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年底考核合格的增发1个月生活补助。补贴调整从2011年5月起实行。
老师这个文件属实吗?
回复:一看就不是云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