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读作家、艺术家写的文论甚于理论家、批评家写的文论。当然,这里说的作家和理论家都是指够格的。我不去说那些写不出作品的低能作者写给读不懂作品的低能读者看的作文原理之类,这些作者的身份是理论家还是作家,真是无所谓的。好的作家文论能唤起创作欲,这种效果,再高明的理论家往往也无能达到。在作家文论中,帕乌斯托夫斯基的《金
玫瑰》(亦译《金蔷薇》)又属别具一格之作,它诚如作者所说是一本论作家劳动的札记,但同时也是一部优美的散文集。书中云:“某些书仿佛能迸溅出琼浆玉液,使我们陶醉,使我们受到感染,敦促我们拿起笔来。”此话正可以用来说它自己。这本谈艺术创作的书本身就是一件精美的艺术作品,它用富有魅力的语言娓娓谈论着语言艺术的魅力。传递给我们的不只是关于写作的知识或经验,而首先是对美、艺术、写作的热爱。它使人真切感到:活着写作是多么美好!
二
回首往事,谁不缅怀童年的幸福?童年之所以幸福,是因为那时候我们有最纯净的感官。在孩子眼里,世界每一天都是新的,样样事物都罩着神奇的色彩。正如作者所说,童年时代的太阳要炽热得多,草要茂盛得多,雨要大得多,天空的颜色要深得多,周围的人要有趣得多。孩子好奇的目光把世界照耀得无往而不美。孩子是天生的艺术家,他们的感觉尚未受功利污染,也尚未被岁月钝化。也许,对世界的这种新鲜敏锐的感觉已经是日后创作欲的萌芽了。
然后是少年时代,情心初萌,醉意荡漾,沉浸于一种微妙的心态,觉得每个萍水相逢的少女都那么美丽。羞怯而又专注的眼波,淡淡的发香,微启的双唇中牙齿的闪光,无意间碰到的冰凉的手指,这一切都令人憧憬爱情,感到一阵甜蜜的惆怅。那是一个几乎人人都曾写诗的年龄。
但是,再往后情形就不同了。“诗意地理解生活,理解我们周围的一切——是我们从童年时代得到的最可贵的礼物。要是一个人在成年之后的漫长的冷静岁月中,没有丢失这件礼物,那么他就是个诗人或者作家。”可惜的是,多数人丢失了这件礼物。也许是不可避免的,匆忙的实际生活迫使我们把事物简化、图式化,无暇感受种种细微差别。概念取代了感觉,我们很少看、听和体验。当伦敦居民为了谋生而匆匆走过街头时,哪有闲心去仔细观察街上雾的颜色?谁不知道雾是灰色的!直到莫奈到伦敦把雾画成了紫红色的,伦敦人才始而愤怒,继而吃惊地发现莫奈是对的,于是称他为“伦敦雾的创造者”。
一个艺术家无论在阅历和技巧方面如何成熟,在心灵上却永是孩子,不会失去童年的清新直觉和少年的微妙心态。他也许为此要付出一些代价,例如在功利事务上显得幼稚笨拙。然而,有什么快乐比得上永远新鲜的美感的快乐呢?即使那些追名逐利之辈,偶尔回忆起早年曾有过的“诗意地理解生活”的情趣,不也会顿生怅然若失之感么?蒲宁坐在车窗旁眺望窗外渐渐消融的烟影,赞叹道:“活在世上是多么愉快呀!哪怕只能看到这烟和光也心满意足了。我即使缺胳膊断腿,只要能坐在长凳上望太阳落山,我也会因而感到幸福的。我所需要的只是看和呼吸,仅此而已。”的确,蒲宁是幸福的,一切对世界永葆新鲜美感的人是幸福的。
三
自席勒以来,好几位近现代哲人主张艺术具有改善人性和社会的救世作用。对此当然不应作浮表的理解,简单地把艺术当作宣传和批判的工具。但我确实相信,一个人,一个民族,只要爱美之心犹存,就总有希望。相反,“哀莫大于心死”,倘若对美不再动心,那就真正无可救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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