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山州人事局具体负责调剂岗位的范围是:文山州政府口所属各单位的招考岗位(省驻文、党群口和法检两院各单位的招考岗位除外)。全省法检系统的岗位调剂统一由省法检系统考录办公室进行。省驻文单位的招考岗位调剂统一由省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进行。
二、定向考录公安专业(院校)毕业生的岗位,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按1:1的比例进行开考。文山州公安局民警岗位,岗位代码:26002001005,按1:2的开考比例予以开考。
三、文山州政府口所属各单位的招考岗位(省驻文、党群口和法检两院各单位的招考岗位除外)均已达到开考比例,不再开展岗位调剂工作。
调岗工作结束后,报名最终数据将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于7月15日,通过等网站面向社会公布。
文山州人事局
二OO八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