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怒江州委组织部
关于做好20l5年度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定
向考录乡镇公务员面试及后续
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公务员局关于开展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定向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工作的通知》(云组电明〔2015〕10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州20l5年度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定向考录乡镇公务员面试及后续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
面试工作将于2015年8月16日在州府所在地(六库)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二、确定体检及考察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照云组明电〔2015〕10号、怒组明电〔2015〕5号计算综合成绩的相关规定得出综合成绩后(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合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算),按每个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及考察人选。
三、体检及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由州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考察按《关于转发<云南省公务员局关于转发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怒组通〔2013〕102号)要求开展,由各县组织部、人社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如過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只在初次出现不合格人员阶段递补一次。相关要求见怒组明电〔2015〕5号。
四、公示
在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综合考虑,由各县组织、人社部门书面提出拟录用人选及分配方向意见,经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审批后,在其所在乡镇、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的举报和反映,由县委组织部受理、调查核实。公示期满后及时将公示情况报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
五、录用
接各县及相关部门反馈意见后,州人社局将按要求办理录用手续。录用通知下发后,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资格,并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执行)》等规定进行处理。根据中央规定精神,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合试用期)。
六、工作要求
(一)定向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县组织部门和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要坚持“公开、平等、竟争、择优”的原则,重点加强考察严肃性,认真做好相应环节的工作。
(二)各县组织、人社部门要按照通知精神,保持信息沟通的及时性,及时上报有关信息给上级部门,将有关情况告知考生本人,并督促考生在面试及后续工作开展期间,务必保证通讯畅通。
(三)各县组织、人社部门注意相关资料的存档管理,以便备查。本次招录工作所涉及的考察材料将存至考生个人档案,请各县组织、人社部门提高认识、认真撰写。
(四)本次考录工作,我州将来取有力措施,严肃工作纪律,对在招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中不按规定进行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问责;对不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御私舞弊、搞不正之风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对靠不正当手段进入公务员队伍的,将取消录用,并追究相关责任。
中共怒江州委组织部 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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