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查分工作的通知
一、考生成绩通知单将于6月25日陆续发出,各州(市)招考办应及时将考生“高考成绩通知单”迅速发给考生。
二、根据《云南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规定:考试成绩只通知考生本人,不公布。对成绩有疑问的,在考生收到高考成绩后,于6月28日前可向祥华中学教务处申请并办理查分手续。省招考院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卷面分数进行复查。
三、查分只对考生申请查询的考试科目,向考生提供各题的得分情况,不查评分宽严。
四、凡申请查分的考生(包括三校生)于6月28日前持考生《准考证》和省招考院印发的“高考成绩通知单”到县(市、区)招考办填写《考生查分申请登记表》,县(市、区)招考办将《考生查分申请登记表》整理好,由州(市)招考办集中上交省招考院查分组。
五、省招考院查分组严格按要求查阅考生所申请的科目,查分结果无论是否有差错,均打印查分结果,并将查分结果返回州市招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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