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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2015年青海省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海东市招聘岗位面试工作已经结束,根据《2015年青海省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中“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考生方可进入体检环节”和“如考试总成绩有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的要求,现将考生面试成绩及总成绩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详见附表),并就体检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
参加体检的人员为附表“备注”栏中标示为“进入体检”的考生。
二、体检时间
体检时间分别安排在2015年8月31日、9月1日、9月2日。具体体检时间安排详见附表,请考生注意查看具体体检分组时间。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体检当天上午8:00时到青海省红十字医院门诊大楼前集合(西宁市南大街55号),凡未按时到达的一律以自动放弃处理。同时,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无身份证原件的须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有效期内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和笔试准考证。体检费用自理(约需400元),由体检医院收取。
三、体检标准
体检检测项目、标准及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规定进行。对体检不合格项目有疑义的,允许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递补原则
体检不合格者或不按时来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按该职位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注意事项
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考生一定注意以下事项:
1、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参加体检的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由考生本人承担后果。对于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8-12小时禁止进食饮水。采血、留尿、B超检查结束后可食用一些食品。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其体检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6、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受检者的招聘。
7、请考生在体检后保持电话联络畅通,需复检的考生我们将通过电话与考生联系。
联系电话: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2-8617848
海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0972-8613919
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8月24日
附件:2015年青海省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海东市招聘岗位考生总成绩表
成绩详情请查看:http://www.qhpta.com/html/8/Content20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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