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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全国各大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2016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
为使我校2016年招收推免生工作有序、规范进行,特制订本章程。
一、接收推免生的基本条件:
1、申请人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和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
3、申请人必须是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名列本专业前茅;
4、申请人须被推荐高校列入推免生名单(占用申请者母校的推免指标);
5、申请人在本科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处罚或处分。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我校推荐免试生。
二、接收推免生的资助与奖励政策:
1、凡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推免生(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入学后第一学年可100%获得一等新生优秀奖学金(12000元/年)和助学金(8000-9000元/年);硕士学习阶段成绩优异者还有机会获得20000元的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以及其他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等。
2、对来自教育部批准设有研究生院的院校、“985工程”院校且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推免生,入学后一次性奖励“校长特别奖学金”30000元;对来自本校南京工业大学、本科阶段综合成绩排名前3%且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推免生入学后一次性奖励“校长特别奖学金”30000元。
三、接收推免生的申请材料:
凡经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申请报考南京工业大学2016年推免生的优秀应届本科生,需在复试时向我校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2、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3、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一份。
4、本科学习成绩单一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红章原件)。
材料整理及提交方式:所提供材料均采用A4纸大小(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格式),申请材料均需在复试报到时递交所申请学院研究生秘书,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四、接收工作安排:
1、申请人须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对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2、我校将及时审核申请信息,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3、复试录取基本要求:
复试考察学生德、智、体、能、勤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着重考察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考生知识背景等。
复试考核方式由各接收学院自行确定。各学院可根据申请学生情况及时遴选,发送复试通知,分批次组织复试,具体复试时间由学院自定,所有复试工作必须在2015年10月24日之前完成。
4、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接收的考生,由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5、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须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njtech.edu.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考生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学校研招办将协同纪委办公室及时调查处理投诉和举报,并按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五、其他说明:
1、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
2、推免生复试期间不安排体格检查,体检工作统一放在转年统考考生复试期间进行。
3、咨询及申诉渠道:院系咨询电话见研究生网站(http://gra.njtech.edu.cn)主页“联系我们”栏;南京工业大学研招办电话025-58139194、58139201;南京工业大学纪委举报电话025-58139069。
南京工业大学
二○一五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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