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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我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艺术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艺术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所有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达到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相关资料证明)。
(4)已获国外学历的人员,学历必须在教育部海外留学中心进行学历认证,并获得教育部颁发的学历认证书后方可报考。
(5)第一学历毕业专业为艺术类的人员方可报考。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推免生相关事宜: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四、报名办法:一律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201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3.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请考生认真浏览报考须知,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并核对个人相关信息和所填报的专业、考试科目信息及报考导师。考生可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前反复查询、修改,在报名截止日期后不能再对填报信息进行修改,出现任何错误导致不能正常考试者,责任由考生自负。(西安美术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只设“西安美术学院”报名点,不接受其它报名点报考的考生)
(2)考生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3)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我院招生专业目录的规定任选一种。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二)现场确认采集照片、交验材料
1.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西安美术学院校本部(具体另见网上通知www.xafa.com.cn),逾期不再补办。
2.交验材料
(1)学历证明材料
①应届毕业生: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及复印件(学生证上注册手续必须齐全)、本人所在学校教务处出具前三学年的成绩单并盖有教务处印章;
②社会考生: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在职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所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我院不承担责任。
③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三)2015年12月14日-28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考试
1、考试时间:2015年12月26日-28日(三天),复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详见www.xafa.com.cn)。
2、考试地点:西安美术学院本部
2、考试方式:分为初试、复试,考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
六、录取
我院根据当年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招生单位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我院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单位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七、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八、其他事宜
1、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向我院研究生部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2、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我院将对考生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健康情况进行复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学习资格。
3、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九、备注
1、我院有关招生的最新信息,将通过下面网站更新公布,考生可随时登陆查询。
西安美术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xafa.com.cn
2、院校国际代码:10729
院校地址:西安市含光路南段100号,由火车站乘5路公共汽车在医学院下车向西100米即到(710065)。
联系电话:029—88222342,88247882 传真:029—88221716
3、附:西安美术学院2016年全日制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西安美术学院招生处
201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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