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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我院接收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对2016年接收推免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规定如下:
一、基本原则
1.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选拔原则;
2.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
3.接收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推免生,鼓励校内其他学院推免生和校外其他高校推免生报考;
4.进一步加强导师组在人才选拔中的自主权,充分发挥导师组的指导作用;
5.以人为本,讲究诚信,维护推免生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机构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长:马建峰
副组长:李晖
成员:陈晓峰、李兴华、闫峥、刘家佳、胡建伟
秘书:陈刚
三、推免生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身心健康,遵纪守法;
2.获得本科就读高校推免生资格;
3.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无任何不良诚信或违纪行为记录。
四、报名及考核:
1.校内报名:即日起,考生可以登录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报名平台(http://yjsxt.xidian.edu.cn/pub/,即点击“西电研招网-硕士报名”可以进入)。我院研究生报名平台截止报名时间为9月27日18:00,请尽早联系确定意向导师和专业。
2.推免生报名:9月28日起推免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考,我院将在推免生报名后3小时内在系统上发送复试通知,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请尽快点击“同意复试”。
3.复试考核:参加“优研计划”暑期夏令营、宣讲校园行活动录取者,若有推免资格,则以“优研计划”暑期夏令营和宣讲校园行复试成绩为准,不再另行安排复试,未确定导师的学生请尽快联系导师;未参加暑期夏令营和宣讲校园行活动的推免生,需参加我院导师团队组织的推免生复试,形式为综合面试,具体安排请和导师联系。
4.考核内容:英语口语、专业知识、科研潜质、创新意识和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五、推免生录取
经复试合格的推免生,我院将在“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录取通知。
1.“优研计划”暑期夏令营、宣传校园行录取的和本校推免生:务必在9月29日前完成报名,获得录取通知后于9月30日下午18:00前完成录取确认。
2.其他推免生:务必在接到录取通知的当日两小时内点击确认同意录取。
请注意:因导师招生名额有限,无论何种原因未按时确认录取的推免生,我院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取消录取通知,把录取机会留给其他推免生。
3.奖学金:我院一次报考录取的推免生奖学金为一等。
4.推免生点击同意录取后,正式成为我校2016年研究生招生录取的推免生。
5.二次报考
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录取通知并第二次向我院报考的推免生,我院均将视为二次报考推免生,学院将在综合考虑已录取人数、学位类型等因素再决定是否录取。
我院拟接收二次报考推免生的学位类别为专业学位,奖助金低于首次报考推免生一个等级。
六、信息公开
我院拟录取的推免生复试成绩及录取结果均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最终录取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为准。我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如下:校纪委029-81891725研究生院029-88203489学院:029-88203712
七、注意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本科毕业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2.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录取资格;
3.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疾病者;
4.未参加复试、复试成绩小于60分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5.取得初试录取资格后,本科阶段课程出现不及格;
6.出现学术不端、不良诚信或违纪行为记录。
网络与信息安全学院
201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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