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鲁甸县委组织部
关于做好2015年大学生村官选聘
资格复审工作的公告
参加鲁甸县大学生村官选聘考试的考生:
根据中共昭通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5年大学生村官选聘面试等工作的通知》(昭组电明〔2015〕10号)文件要求,鲁甸县定于2015年9月22日启动选聘组织考察阶段工作,现就做好2015年大学生村官选聘资格复审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时间:2015年9月25日上午8:30—11:30。
2、地点:中共鲁甸县委组织部(鲁甸县人民政府大楼8楼)。
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自然审查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个人档案;
2、学历信息审查:毕业证、学位证及学籍材料原件;
3、党籍材料审查:党员证明或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及入党材料原件;
4、其他材料复审:打印的网上确认表。
三、相关要求
1、未在规定时限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已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自愿放弃面试的,须于9月30日前向鲁甸县委组织部提出书面申请。
3、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与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不符或缺少相关材料者,视为填报虚假信息,取消考察资格,并按扰乱选聘工作秩序上报上级部门予以处罚。
中共鲁甸县委组织部
201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