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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1年云南省高级会计人才(在职会计硕士)培养工作的通知
来源:云南省财政厅 阅读:4313 次 日期:2011-07-12 11:5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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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财政局,省级各部、委、办、厅、局,省属各企业集团公司,各金融保险公司,省属各高等院校,有关中央驻滇单位:

为贯彻《会计法》关于加强会计人员教育和培训工作的精神,落实财政部《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加快我省高级会计人才培养步伐,实现“科教兴滇、人才强省”战略,根据《云南省高级会计人才培养十年规划》确定的目标,云南省财政厅决定开展2011年云南省高级会计人才(在职会计硕士)培养工作。今年计划招收200名在职会计硕士,其中MPAcc招生100名,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100名。现将有关招生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会计法》、《云南省会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

2.有较丰富的财会工作经验,从事财会工作5年以上;

3.工作实绩突出,政策理论水平较高,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分析研究能力;

4.具有较好的英语基础,能够运用英语进行听、说、读、写。

(二)具体条件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身体健康;

2.具有经济学或管理学学科本科以上学历;

3.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二、培养对象的选拔

各州、市财政局,省属各部门,各金融保险公司,中央驻滇单位要根据《云南省财政厅2011年云南省高级会计人才(在职会计硕士)培养实施方案》(附件1)所规定的选拔对象、选拔条件及选拔程序,认真组织本地区、本系统在职会计人员报名,确保今年培养计划的顺利实施。

(一)预报名阶段

2011年云南省高级会计人才(在职会计硕士)的培养工作,省财政厅将依托云南财经大学、云南大学作为培养平台。符合条件的在职会计人员可根据两所大学的招生简章,先行填写《2011年云南省会计专业硕士招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根据表中“拟报考学校及类别”,直接将登记表报送两所大学。具体报名时间按招生简章执行。

(二)正式报名阶段

两所大学收到《2011年云南省会计专业硕士招生报名登记

表》后,由学校对考生报名情况进行预审查,经审查符合《云南省高级会计人才培养十年规划》“在职会计硕士”培养条件的考生,由学校通知其正式报名。正式报名的考生,由学校报请省财政厅审核批准后,即可作为培养对象纳入培养范围。其中,报名参加MPAcc的考生,除参加预报名并经审查符合培养对象后,还要参加网上报名以确认报考资格。云南财经大学与西南财经大学合作开办的MPAcc专业,报名时间为2011年7月;云南大学招收的MPAcc,报名时间为2011年10月。

(三)考试与入学时间

MPAcc专业:云南财经大学与西南财经大学合作开办MPAcc专业,考试时间为2011年10月下旬,入学时间为2012年春季;云南大学招收的MPAcc,考试时间为2012年1月,入学时间为

2012年秋季。笔试达到规定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凭复试通知

参加面试,经面试合格后,方可入学。

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云南财经大学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云南大学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时间均为2011年10月。

三、培养时间与地点

云南财经大学与西南财经大学合作开办的MPAcc学制3年,会计专业硕士学制2年,授课地点为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云南大学MPAcc学制3年,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班学制2年,授课地点为云南大学校本部。具体安排参阅招生简章。

四、培养费用

按照《云南省高级会计人才培养十年规划》的要求,为鼓励我省高级会计人才培养,凡入选云南省高级会计人才(在职会计硕士)培养并取得学位的在职会计人员,省级财政对其学费给予适当补助。

五、联系方式

云南省财政厅会计处:刘光云,杨婕

联系电话:0871—3637375,传真:3615983

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刘力,黄洋

联系电话:(0871)3131126,3138488,

刘力(13987166593)黄洋(13888571424)

传真:(0871)5192306、3138488

云南大学经济学院:张晓明

联系电话:(0871)5031210、5033493

传真:(0871)5031637

附件:

1.云南省财政厅2011年云南省高级会计人才(在职会计硕士)培养实施方案

2.2011年云南省会计专业硕士招生报名登记表

3.云南财经大学会计硕士(MPAcc)招生简章

4.云南财经大学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班招生简章

5.云南大学会计硕士(MPAcc)招生简章

6.云南大学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班招生简章

云南省财政厅

二〇一一年七月四日

附件1:云南省财政厅2011年云南省高级会计人才(在职会计硕士)培养实施方案

一、培养目标

实施“科教兴滇、人才强省”战略,我省培养的高级会计人才,着重从服务云南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出发,计划用10年左右的时间,在全省范围内有计划分批地在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注册会计师行业和高等院校中培养一批云南省高级会计人才,担负全省会计行业的领头重任,更好地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这些人才应当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强化组织内部管理、提高资源合理配置效率、推动会计理论和实务创新、塑造会计行业品牌、推进会计事业国际化发展等方面积极发挥引领和辐射作用,进而形成高端会计人才团队,推动我省会计队伍整体素质的全面提升。

二、组织领导

云南省财政厅成立“云南省高级会计人才培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云南省财政厅会计处。办公室具体负责云南省高级会计人才培养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制定云南省高级会计人才培养能力框架,建立云南省高级会计人才信息库,对学员实行跟踪管理,与云南财经大学、云南大学会计学院研究和制定教学计划及课程设置,做好云南省在职会计硕士的培养与协调工作。

各州(市)财政部门和省属各企业集团公司,各金融保险公司,中央驻滇企业在组织开展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会计人才培养的同时,负责组织云南省高级会计人才(在职会计硕士)培养的报名、材料审查及后期管理等工作。云南财经大学、云南大学会计学院负责云南省高级会计人才(在职会计硕士)考试及后期培养工作。

三、培养对象

云南省高级会计人才(在职会计硕士)培养对象为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年龄在35周岁以下,在企业、行政事业、其他经济组织等单位工作的在职会计人员。

四、培养对象的选拔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会计法》、《云南省会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

2.有较丰富的财会工作经验,从事财会工作5年以上;

3.工作实绩突出,会计理论水平较高,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分析研究能力;

4.具有较好的英语水平,能够运用英语进行听、说、读、写、译。

(二)具体条件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身体健康;

2.具有经济学或管理学学科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三)选拔程序

MPAcc学员的选拔经过预报名、正式报名、笔试、面试等程序;在职会计硕士的选拔,按照预报名、考核、确定人选的程序进行。

1.预报名阶段。2011年云南省高级会计人才(在职会计硕士)的培养工作,省财政厅将依托云南财经大学、云南大学作为培养平台。符合条件的在职会计人员可根据两所大学的招生简章,先行填写《2011年云南省会计专业硕士招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根据表中“拟报考学校及类别”,直接将登记表报送两所大学。具体预报名时间按招生简章执行。

2.正式报名阶段。两所大学收到《2011年云南省会计专业硕士招生报名登记表》后,由学校对考生报名情况进行预审查,经审查符合《云南省高级会计人才培养十年规划》“在职会计硕士”培养条件的考生,由学院通知其正式报名。正式报名的考生,由学校报请省财政厅审核批准后,即可作为培养对象纳入培养范围。

其中,报名参加MPAcc的考生,除参加预报名并经审查符合培养对象后,还要参加网上报名以确认报考资格,并按照考试日期,参加国家组织的MPAcc考试。云南财经大学与西南财经大学合作开办的MPAcc专业,报名时间为2011年7月;云南大学招收的MPAcc,报名时间为2011年10月。

3.考试与入学时间。MPAcc专业:云南财经大学与西南财经大学合作开办的MPAcc专业,考试时间为2011年10月下旬,入学时间为2012年春季;云南大学招收的MPAcc,考试时间为2012年1月,入学时间为2012年秋季。笔试达到规定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凭复试通知参加面试,经面试合格后,方可入学。

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云南财经大学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云南大学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时间均为2011年10月。

4.确定培养对象。符合培养条件或通过MPAcc考试的考生、经两所大学审查并经省财政厅审核批准符合会计专业硕士培养的报名人员,经面试通过、自愿履行服务合同者,即可入选云南省高级会计人才培养库。

五、培养方式

(一)云南财经大学MPAcc在职会计硕士、会计专业硕士的培养。MPAcc学制3年(其中,课程学习时间为2年,硕士学位论文撰写1年)。云南财经大学会计专业硕士学制2年。参加在职会计研究生学习,每学年集中面授2次,每次时间20天左右。学习地点:云南财经大学。

(二)云南大学MPAcc在职会计硕士、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云南大学MPAcc学制3年,采取在职攻读,利用晚上、周末或者集中一段时间授课的方式进行学习。云南大学会计专业硕士学制2年,参加在职会计研究生学习,每学年集中面授2次,每次20天。授课地点:云南大学校本部。

六、考核与管理

(一)学员考核

1.在职会计硕士班的学员,必须按照云南财经大学、云南大学会计学院的教学计划,按时参加面授,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2.在职会计硕士班的学员,修满规定学分,通过国家规定的学位英语及综合考试,撰写学位论文,经答辩通过,方可取得硕士学位。

3.在职会计硕士班的学员,在学习期间,按照“学以致用”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每年撰写不少于2篇理论研究文章,作为省财政厅考核评定云南省高级会计人才的重要依据。

(二)学员管理

1.云南省财政厅会计处、云南财经大学、云南大学会计学院联合对在职会计硕士班进行组织和管理。

2.在职会计硕士班的学员在云南财经大学、云南大学面授期间,由云南财经大学、云南大学会计学院承担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包括:考勤、考核、开展班务活动等的管理工作。

3.在职会计硕士班的学员离校期间,由单位管理,云南省财政厅会计处、云南财经大学、云南大学会计学院跟踪管理。

七、建立培养与使用相结合机制

在职会计硕士的培养,以改善会计队伍学历及知识结构为重点,培养在各行业具有较高水平与能力的云南省高级会计人才,大幅度提高会计管理能力为目标,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输送高级会计人才,促进全省各行各业在职高级会计人才无论在学历上、能力上或管理水平上,都能够发生质的飞跃,充分发挥好这些会计人才在各经济领域中的重要作用。

(一)经考试、面试或考核成为云南省高级会计人才(在职会计硕士)培养对象,进入云南省高级会计人才培养库,由云南省财政厅、云南财经大学、云南大学按教学计划予以定向培养。

(二)建立多渠道投入培养机制。按照人才投入优先的理念,建立“政府、用人单位、培养对象个人”共同承担的多元化人才培养经费投入机制。参加云南省高级会计人才(在职会计硕士)培养学员的学费,取得毕业证书或是学位者,省财政厅给予50%的学费补助,其余由单位和个人承担。

(三)按《云南省高级会计人才培养十年规划》的要求,符合条件进入云南省高级会计人才(在职会计硕士)培养的学员,必须在完成学业,取得毕业证书或是会计硕士学位的基础上,与用人单位签订五年以上服务合同,才能享受省级财政补助。

(四)对入选“云南省高级会计人才库”的在职会计硕士研究生,将在毕业后继续参加“云南省高级会计管理人才”选拔,经考核合格人员,进入“云南省高级会计管理人才”库。

(五)成为“云南省高级会计管理人才”的人员,将按“云南省高级会计管理人才”的要求继续培养并享受相应使用机制。

八、其他培养事宜

2011年,根据《云南省高级会计人才培养十年规划》的要求,开展的“在职会计硕士”招生及培养工作,由云南财经大学、云南大学会计学院承担,符合条件进入培养计划的学员,将按照有关教学计划,由学院作出具体安排,具体学习时间、地点由学院及时通知学员。

附件3:云南财经大学会计硕士(MPAcc)招生简章

本着为云南省培养高级会计人才的宗旨,云南财经大学拟与西南财经大学在云南省招收会计硕士(MPAcc),相关信息如下:

一、培养目标

我国的会计硕士教育借鉴了国外发达国家的经验,结合我国国情,着力为我国工商企业和经济管理部门培养一批高层次、高素质、应用型会计专门人才。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规定,会计硕士的培养目标是: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面向会计职业,培养较好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法纪观念,系统掌握现代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对会计实务有充分的了解,具有很强的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高素质、应用型的会计专门人才

对会计硕士(MPAcc)的具体要求是:

(一)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和维护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法纪观念和职业道德。有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而奋斗的理想和为人民服务、勇于开拓、艰苦创业、联系群众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和文化素养。

(二)掌握较坚实的会计理论基础和较宽广的会计实务知识,具备会计职业所需求的知识结构和应用能力。

(三)能综合运用经济、管理、法律、社会、外语、科技、计算机或其他相关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会计实务和管理工作的能力及应用研究能力,能达到有关部门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与管理职务相应的任职要求。

(四)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

(五)身心健康。

二、研究方向。会计学专业(CFO)方向。

三、学制和授课类型

实行非全日制在职学习方式,在职MPAcc学制为3年(其中,课程学习时间为2年,硕士学位论文撰写1年)。

四、授课地点:云南财经大学

五、课程学习及毕业授位

按照全国会计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发布的《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参考性培养方案》的要求,学生须学习下列课程(根据学习方式和培养要求有部分调整):

(一)专业基础课:邓小平理论、外语、企业经济学、商法概论、组织行为学、会计职业环境、公司战略决策。

(二)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高级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高级财务管理理论与实务、高级审计理论与实务、高级成本管理会计理论与实务、会计与控制信息技术、财务分析与绩效评估、金融机构审计、企业税收筹划、公司治理与管理控制。每个学生可在某个方向内选修,也可以跨方向选修。

(三)专业实践

教学方式以课程教学为主,兼采用讲座、报告等,重视和加强案例教学。采取灵活多样的实践形式,着重理论联系实际能力的培养。

成立导师组。以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正、副教授为主,吸收会计实务部门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参加。加强教学与会计实务部门的联系与交流,聘请会计实务部门的专家参与研究生的教学和培养工作。

采用学分制。会计硕士学位规定的学分为不低于45学分。学生必须通过规定课程的考试和考察,成绩合格,方能取得该门课程学分。修满规定学分,撰写学位论文,并经答辩通过,由西南财经大学按学位条例和学位申请程序审定,颁发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的会计硕士(MPAcc)学位证书。

六、招生对象与入学考试

(一)招生对象:

报考人员需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从事会计或相关领域的实际工作5年以上(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2011年7月10日),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业绩比较突出,身心健康。

(二)入学考试:

1.报名步骤及时间:预报名:6月28日至7月10日。学生按要求填写预报名表,并将预报名表交到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办公室(逸夫楼806室)。发传真也可,传真号码0871-5192306、0871-3138488。正式报名:预报名之后,现场报名之前。网上报名时间:一般是7月上旬,以教育部学位办的通知为准,界时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会再次通知。必须完成网上报名后并下载相关表格,加盖公章才能现场报名。现场报名:一般是7月中旬。具体时间安排请登陆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Ahref="HTTP: index.jsp? xwks www.cdgdc.edu.cn>http://www.cdgdc.edu.cn/xwks/index.jsp)。报名地点: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办公室(逸夫楼806室)。

2.考试形式: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入学考试的笔(初)试采取全国联考,统一命题、统一阅卷。面试由学校自行组织。

3.考试科目:财务会计、综合能力(包括语文40%、逻辑30%与数学30%)和英语为全国联考科目,其中,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单独组织。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考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费:80元/科,共240元。

4.考试时间:一般为2010年10月下旬。

5.笔试达到规定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凭复试通知参加由西南财经大学和云南财经大学联合组织的包括政治理论课在内的面试。笔试面试均合格者,凭西南财经大学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

6.2011年计划招生50名。

7.入学时间:2012年春季,学费:45000元(含论文答辩费)。入学时,由学员垫交,取得会计硕士(MPAcc)学位后,按照《云南省财政厅2011年云南省高级会计人才(在职会计硕士)培养实施方案》规定补助比例,由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退还50%学费。

七、考前辅导

由于MPAcc考试竞争激烈,为了帮助考生更好地复习应考,在考试中取得较好成绩,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将举办考前辅导班,辅导时间为现场报名之后考试之前,辅导费用按云南财经大学规定执行。辅导班的任课教师均为云南省具有MPAcc考前辅导经验的教授担任,全部采用现场授课方式,并安排研究生进行一对一辅导。

联系单位: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办公室(逸夫楼806室)

联系人:刘力黄洋

电话:(0871)3131126、3138488

刘力(13987166593)黄洋(13888571424)

传真:(0871)5192306、3138488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龙泉路237号

附件4:云南财经大学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班招生简章

为适应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及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提高我省广大财务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政策水平,云南省财政厅、云南财经大学将举办2011年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班。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生条件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本科学士学位;身体健康。

二、学制、授课方式和地点

学制2年;每学年集中面授2次,每次面授时间20天;学习地点:云南财经大学。

三、招生人数和开学时间

计划招生人数50人;2011年10月开学。

四、课程设置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西方经济学、英语、管理学、市场营销学、财务管理学、企业战略管理、高级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高级财务管理理论与实务、高级审计理论与实务、高级成本管理会计理论与实务、会计与控制信息技术、财务分析与绩效评估、企业税收筹划、公司治理与管理控制等。

五、学费标准

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班学员,每人缴纳12,000元学费,另代收书籍资料费和实习费1800元,开学时一次交清。学费开学时由学员垫交,取得会计专业硕士学位后,按照《云南省财政厅2010年云南省高级会计人才(在职会计硕士)培养实施方案》规定补助比例,由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退还50%学费。

六、学位授予

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请云南财经大学管理学(会计学)硕士学位:(1)具有本科学士学位;(2)全部考试成绩合格;(3)通过国家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英语水平考试和工商管理学科综合考试;(4)撰写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费另计。

七、报名时间、办法与地点

时间:2011年7月10日——9月20日

办法:凭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校报名。

联系人:刘力、黄洋

联系电话:(0871)3131126、3138488

刘力(13987166593)黄洋(13888571424)

传真:(0871)5192306、3138488

地址: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昆明市龙泉路237号逸夫楼806室)

邮编:650221

附件5:云南大学会计专业硕士(MPAcc)招生简章

云南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综合性大学、国家西部重点建设支持高校和省部共建高校。为了落实《云南省会计人才培养十年规划》,培养高层次会计人才,以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会计人才的要求,云南大学将招收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MPAcc)。

一、招生对象

云南省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含中央在滇单位)的在职会计人员。

二、报考条件

报考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MPAcc)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本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2.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学制和学习方式

学制为三年。采取在职攻读,利用晚上、周末或者集中

一段时间授课的方式进行学习。

四、入学考试

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MPAcc)入学考试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分为初试(笔试)和复试(面试)。复试(面试)由本校自行组织。

入学考试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的10月份(具体报名时间及方式以云南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请关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发布的信息),次年1月份考试。

初试(笔试)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会计学、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为全国联考科目;会计学为学校自命题科目。

五、课程学习及学位授予

(一)课程学习(根据学习方式和培养要求有部分调整):

1.核心课程:政治、英语、管理经济学、管理信息系统、高级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高级财务管理理论与实务、高级管理会计理论与实务、高级审计理论与实务、商业伦理与会计职业道德。

2.方向课程:国际会计和国际会计准则专题、财务报表分析、业绩评价与激励机制、国际审计准则专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内部控制理论与实务、数量分析方法、金融市场与金融工具、企业并购、风险管理和投资学等。学生可在某个方向内选修,也

可以跨方向先修。

3.专业实践。

(二)学位授予。学员完成课程学习及实习实践环节,修满规定学分,达到相关要求,且其学位论文通过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授予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同时可获得硕士毕业证(双证)。

六、计划招生人数及入学时间

2011年计划招收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MPAcc)50人,入学时间为2012年秋季。

七、学费

每学年12000元,三学年共36000元。取得会计硕士学位的学员,若为我省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含中央在滇单位)的在职会计人员,按照《云南省财政厅2011年云南省高级会计人才(在职会计硕士)培养实施方案》规定的补助比例,由云南大学退还50%学费。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晓明(老师)

电话:0871-5031210、5033493

传真:0871-5031637

电子信箱:xmzhang@ynu.edu.cn

地址:昆明市翠湖北路2号云南大学经济学院

邮编:650091

附件6:云南大学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班招生简章

云南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综合性大学、国家西部重点建设支持高校和省部共建高校。为了落实《云南省会计人才培养十年规划》,培养高层次会计人才,以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会计人才的要求,云南省财政厅、云南大学将举办2011年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班。

一、招生对象

云南省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含中央在滇单位)的在职人员。

二、招生条件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本科学历并已取得学士学位;身体健康。

三、学制、授课方式和地点

学制为2年;每学年集中面授2次,每次20天;授课地点:云南大学校本部。

四、招生人数和开学时间

2011年计划招生人数50人;2011年10月开学。

五、课程设置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英语、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学、市场营销学、会计理论、财

务会计研究、企业财务管理、企业融资与投资、内部控制理论与

实践、企业税收筹划。

六、学费标准

每人每学年学费6000元,两年共计12000元。学费在开学时一次交清,学习结束后,取得会计学专业硕士学位者,按照《云南省财政厅2011年云南省高级会计人才(在职会计硕士)培养实施方案》规定的补助比例,由云南大学退还50%的学费。申请硕士学位及论文答辩费用另计,教材、书籍资料费自理。

七、学位授予

符合以下条件者由云南大学授予管理学(会计学)硕士学位:

(1)具有本科学历并已获得学士学位;

(2)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

(3)通过国家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英语水平考试和工商管理学科综合考试;

(4)撰写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

八、报名时间和办法

报名时间:2011年7月10日至2011年8月10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

报名办法:持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交复印件)到云南大学(本部)经济学院会计系办公室报名。工作单位在昆明市以外的报名者可凭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以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请注明联系电话),入学面试时查验原件。

九、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将安排在2011年8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晓明,母景平

电话:0871-5031210、5033493

母景平(13987135572)

传真:0871-5031637

电子信箱:xmzhang@ynu.edu.cn

地址:昆明市翠湖北路2号云南大学会计学院

邮编:65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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