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科目名称: ③623艺术概论
招生学院(盖学院公章):厦门工艺美术学院
基本内容: 艺术概论课程是高等艺术院校学生必修的基础理论课程之一。它是以绘画、雕塑、建筑、艺术设计、音乐、舞蹈、戏剧、影视、文学等多种艺术类别的普遍规律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它是对艺术的本质、价值、特性、原理、创作方法、欣赏方式等元素的探析和把握。艺术理论是人类广泛的艺术实践经验的概括和总结并对艺术实践起着理论指导的作用。通过对本门课程的学习和思考,要求考生能够从理论上了解艺术的基本原理、创造法则和发展规律;理解艺术品的自身综合价值所在;对艺术品的鉴赏和评析具备一定的学术水平;能够深化艺术观和激发艺术创作的意识。 |
参考书目(须与专业目录一致)(包括作者、书目、出版社、出版时间、版次):《艺术学概论》(2006年第三版)彭吉象北京大学出版社 |
说明:1、考试基本内容:一般包括基础理论、实际知识、综合分析和论证等几个方面的内容。有些课程还应有基本运算和实验方法等方面的内容。字数一般在300字左右。 2、难易程度:根据大学本科的教学大纲和本学科、专业的基本要求,一般应使大学本科毕业生中优秀学生在规定的三个小时内答完全部考题,略有一些时间进行检查和思考。排序从易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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