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报考云南师范大学考生常问问题解答
欢迎全国各地考生报考我校!现对2016年报考云南师范大学考生常问问题解答如下:
一、关于招生人数
我校各专业招生人数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总数(每年3月份下达)、专业发展需要、第一志愿上线人数确定。一般来说,有上线考生的专业都安排有招生计划,请考生放心报考。2015年我校共计招收硕士研究生1282人(学术学位755,专业学位527),2016年招生人数与2015年大致相当,部分专业招生人数将增加。
二、录取比例问题
我校一般按照1:1.2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根据学校2015年招生情况,除少数专业提高分数线外,其余专业第一志愿上线(国家二区分数线)考生一般均有复试资格。复试时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考生被录取的概率较高。
三、分数线
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关于国家线怎可看详见:
http://zsb.ynnu.edu.cn/articleview.aspx?id=517
我校分数线以国家线为主,少部分专业根据考试上线情况在国家线基础上作了提高。
四、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http://zsb.ynnu.edu.cn/articleview.aspx?id=510
(二)奖助学金:http://zsb.ynnu.edu.cn/articleview.aspx?id=509
五、怎么选择报考点
(一)报考云南师范大学的省内考生,按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的要求选取报考点。
报考点查询链接:http://www.ynzs.cn/zkxw/201509/t20150922_13325.html
(二)报考云南师范大学的省外考生(含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会计硕士(MPAcc)、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省外考生)可选择省外就近报考点,在省外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及参加初试,复试时再到我校。
省外报考点查询链接:http://yz.chsi.com.cn/sswbgg/
六、怎么查看我校的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等信息
在我校招生处网站中可查询招生专业目录、考试范围、复试加试科目表等,说明如下:
(一)可在招生简章中查看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查看报名到录取的流程及相关政策。在简章附件“专业目录”中查看报考专业的特殊要求。
(二)可在简章附件“专业目录”中查询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导师等。可在简章附件“招生考试范围”中查看考试科目是统考还是自命题科目,还可查询考试范围(参考书目)等信息。可在简章附件“复试加试科目表”中查询复试笔试科目,跨专业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笔试科目等。可在简章附件“招生培养单位招生工作联系方式”中查看培养单位联系电话。
(三)我校正式发布招生简章的网站
1.云南师范大学招生处网站:http://zsb.ynnu.edu.cn
2.中国教育在线网站:http://souky.eol.cn/HomePage/index_581.html
3.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报网站)
声明:在以上网站范围外公布的信息,我校不予承认。
七、关于复习资料
请考生自行在实体书店或网络书店购买招生简章中考试范围划定的参考书。如需历年真题,请本人或委托他人到我校呈贡主校区行政楼214查询,联系电话:0871-65911852
八、跨专业及同等学力报考
我校接收跨专业和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复试时需加试1门笔试科目。详细情况见我校招生简章附件“复试加试科目表”。
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我校要求毕业满2年才能报考(毕业证时间到2016年9月1日满2年),同等学力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要求专科毕业满5年。
九、关于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分为两类,一类是少数民族应届毕业生,另一类是少数民族往届考生。
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指国家为少数民族单独设定的国家分数线,详细情况可参看2015年国家分数线:
http://zsb.ynnu.edu.cn/articleview.aspx?id=517
(一)少数民族应届毕业生具备以下条件可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1.少数民族身份,网报时选择了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2.复试时提供本人与少数民族地区(属于国务院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列的区域,详见简章附件)的单位(单位性质不限)签订的《云南师范大学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攻读硕士研究生就业协议书》。
(二)少数民族往届毕业生具备以下条件可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1.少数民族身份,网报时选择了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2.报名时户口属于国务院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详见简章附件)中列的区域。
3.复试时提供本人与少数民族地区(属于国务院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列的区域)的单位(单位性质不限)签订的《云南师范大学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攻读硕士研究生就业协议书》。
4.复试时提供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证明本人户口属于国务院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列的区域。
十、体检要求
复试时在云南师范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开展体检工作。
十一、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所占权重和比例
我校一般按如下比例设置权重,具体参照当年国家文件确定后公布:
(一)考生的初试成绩占50%。
(二)考生的复试成绩占50%,其中专业课笔试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30%。
(三)考生的考试总成绩(100%)为初试成绩(50%)与复试总成绩(50%)相加。具体换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50%+专业课加试成绩×20%+面试成绩×30%
若专业课加试两门,将两门成绩相加除以2,取平均分再乘以20%。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初试成绩除以3计算。
(四)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
十二、学校信息
学校代码:10681
学校名称:云南师范大学
学校地址:昆明市呈贡区聚贤街768号
联系部门:招生处研招科
联系人:刘老师 杨老师
邮编:650500
电话:0871-65910081(兼传真)65516027
网址:http://zsb.ynnu.edu.cn
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由招生与就业中心招生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