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方案》(中国农大校字[2012]1号)的精神,结合农学与生物技术学院实际情况及博士生培养规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制定本实施方案选拔优秀博士研究生。本方案适用于在当前农学与生物技术学院基础上将要成立的三个相关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包括个人申请、学科考核、学院审查和研究生院审批四个环节,成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小组、材料审核组以及学科考核组,以保障上述环节及本方案的执行。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者自愿申请,提交能够反映其科研能力、综合素质、英语水平的相关材料。学科考核组依据申请者申请材料进行初选,并通过复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报研究生院审批。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生工作保障体系及其职责
1.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工作组包括7名成员: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其他成员由二级学科负责人组成。
2. 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学院及学科博士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包括5名成员,组长由分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分党委副书记担任,其他成员由分党委委员及当年不招生的教师组成。
3. 材料审核组:负责学院所有申请人提交材料的审核工作。审核组包括5名成员,组长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其他成员由来自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组成。
4. 学科考核组:按照二级学科成立考核组,负责本学科申请人的初选和复核工作。学科考核组至少由5名成员组成,组长由本学科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由来自本学科的博士生导师组成。
二、招生工作程序及其要求
(一)个人申请
1. 报名条件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境外所获得学位需经教育部相关机构认证(学士、硕士学位都在国外获得的,两证均需认证);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2)已具备的英语水平:最近五年内(2010年12月-2015年12月)以下至少一项英语考试的成绩证明且达到所规定分数,具体包括:TOEFL(72分)、雅思A(5.5分)、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425分)、国家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60分)、WSK(PETS5)(60+3分);本科至硕士连续在读的应届生,在读期间的四、六级英语成绩不受时间限制。
2. 网上报名
符合上述条件申请者请于2015年10月27日上午9:00至11月30日下午5:00在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逾期不予受理。申请人应参照当年中国农业大学招生目录中公布的专业或研究方向,在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博士生报名系统中进行报名,并缴纳报名费。
3.申请人提交电子版材料
申请人网报同时上传电子版材料,网上提交电子版材料时间与博士网上报名时间一致。在网上提交各项签字盖章的电子版(扫描件)材料。内容包括:
(1)往届生务必提交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在读证明);
(2)盖有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或档案室公章的硕士成绩单。以图片JPG格式上传,上传内容须清晰可见,单个图片文件在100K左右
(3)中国农业大学研招网上下载并填写《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定向就业生加盖所在单位党委系统公章,未就业人员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院分党委公章;
(4)往届生务必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5)申请人到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表格下载”中下载推荐信格式,两名副高职以上推荐人填好后,申请人以图片JPG格式上传,单个图片文件在100K之内;
(6)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修计划(3000字-5000字);
(7)上传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时,请将电子材料压缩为RAR压缩包后上传。
(8)学院要求的英语成绩证明(见报名条件(2)),其他可以证明自己科研或英语能力的补充材料,以图片JPG格式上传,上传内容须清晰可见,单个图片文件在100K左右。
参加复核的申请人,在资格审查时按2016年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将所有签字、盖章的纸质材料交到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农学楼328室(地点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申请人须对所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交材料中发表的论文须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如发现有不符合学术道德规范行为的,学校可随时取消其申请资格或录取资格或学籍。
(二)学科考核和学院审查
1. 初选
(1)材料审核
审核:由材料审核组对申请人提交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符合材料要求拟进入学科初选申请人名单;
公示:将通过材料审核拟进入学科初选申请人名单在学院网上进行公示;
移交:将上述通过公示后的进入学科初选申请人名单及材料移交所报学科考核组。
(2)学科初选
初选:在审议申请人所提交材料及征求所报导师意见的基础上,由学科考核组择优初选,确定拟进入复核的申请人名单,上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公示: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进入复核的申请人名单并进行公示;
通知: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通知上述经过公示的进入复核的申请人准备参加学科复核。
国家专项计划(包括“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申请人通过学院初审后,需提交学校“专项计划”招生审核组进行审查,在2016年教育部下达的专项招生计划范围内,本着择优原则确定进入复核阶段的人选。其中,申请“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须由受援高校按照我校的报名条件和招生计划推荐。
2. 复核
(1)公布内容:由学科考核组确定二级学科的具体复核时间、地点和内容,报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审核并提前三天以上在学院主页上公布。
(2)复核遴选:由学科考核组对进入复核阶段的考生进行专业能力考核,完成各二级学科的复核工作。复核工作公开进行,并做好各项复核记录。复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查与综合能力面试两个环节,对申请人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专业知识考查:分别考查申请人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及其运用能力、专业英语的翻译与写作能力;测试时间为3小时。综合能力面试:每位申请人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其中申请者介绍基本情况10分钟(采用PPT形式);综合面试20分钟,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运用、科研能力和综合潜力等。复核成绩满分300分,由专业英语成绩(满分100分)、专业基础知识成绩(满分100分)、专业能力考查成绩(满分100分)三部分组成,各部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上报名单:学科考核组汇总本学科申请人复核成绩并按所报导师排序,结合当年学科和导师招生名额,确定拟录取申请人名单,将学科拟录取申请人名单及复核记录上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3. 学院审查
(1)审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严格审查学科复核记录和复核成绩的基础上,确定学院拟录取申请人名单;
(2)公示: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学院拟录取申请人名单和其主要申请材料在校园网上公示一周。
(3)报送: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经过公示且无异议的学院拟录取申请人名单签字盖章后报送研究生院审批。
三、监督机制
由学院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全过程监督学院、学科层面的博士生招生工作。举报电话:010-62733404,邮箱:haojh@cau.edu.cn(电话、邮箱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四、其他
1. 本实施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2. 其他事宜按照《2016年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执行。
3. 本实施方案由中国农业大学农学与生物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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