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教育局《2015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达市教资〔2015〕02号)的安排,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区2015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报时间及网址
申报时间:2015年9月11日—10月15日
申报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二、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户籍或工作单位在达州市通川区内;
2.具备《教师法》规定学历;
3.普通话水平在二级乙等及以上(小学、幼儿园二级甲等以上);
4.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含心理学)已修学或考试合格。
三、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确认时间:10月22日9: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确认地点:通川区教科局人事股(文华街34号4楼)。
四、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以下均指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人员均需提交以下基本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报成功后,请用A4纸双面打印,不能对格式自行调整,并粘贴好照片,在承诺书处亲笔签名并按手印);
2.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号码为18位数,并在复印件上写上联系电话);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一份,在www.jszg.edu.cn中有统一格式,个人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由户籍所在当地街道办事处或公安派出所、人事档案所在的人才交流中心、人事档案所在的工作单位出据;在职教师由所在学校出据);
6.近期同底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照1张(证书使用,与网报照片一致)。
(二)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应补充以下材料:
7.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成绩单或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若只能提供复印件则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和档案部门办理人签字);
8.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全日制师范类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提供);
(三)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应补充以下材料:
9.相对应等级的《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考试合格证书》(自考)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复印件必须要有自考办签章);
五、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经现场确认合格后参加
(一)体检时间:2015年10月26日;
(二)注意事项:
1.听从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工作人员及体检医院医生安排,有序参加体检;
2.体检前应保证充足的睡眠和愉快的心情;
3.体检前三天饮食应以清淡为宜,不宜吃油腻食物、豆制品、牛奶等;
4.体检当天早晨,应禁食、禁饮(B超检查、抽血样后方可进食);
5.女性作B超检查时,膀胱应充盈(储尿);
6.逾期未体检者,责任自负;
7.参加体检人员的安全事宜,概由参检人员本人负责。
8.体检时请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体检费;
9.体检结束后,体检表交医院体检办公室。
六、能力测试时间及相关事项
测试时间:2015年10月31日。
测试办法:采取讲课(现场无学生试讲)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讲课全部用普通话(讲课时间15分钟左右,面试时间10分钟左右)。每个学科各出5道题,测试时由申请人抽签确定测试内容,并将5道题的讲课教案一式一份提交(专业)评议组(申请人测试前应将各课时内容进行认真准备,且必须为手写稿),然后由专家对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进行逐项评分,试讲和面试两项成绩均合格的,学科组方能确定其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合格。
讲课课题公布时间:2015年10月26日。
七、注意事项
申请人需提前了解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政策及注意事项,请按确认范围所示的内容,选择对应的确认点。选择错误,将不能正常完成教师资格的认定。
1.请务必牢记自己的网报号、登录密码、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
2.网上报名时必须按要求上传照片。上传的照片必须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上粘贴的照片、证书照片一致(照片规格100px*75px,请务必自行修剪);
3.申请人所填写的申请任教学科必须规范,如初中语文、小学数学、幼儿园等。
4.申请人现场确认的材料请用档案袋装好,一人一袋。
5.教师资格认定相关信息将通过通川区教育门户网发布(http://www.tcqedu.com),敬请随时关注。
6.咨询电话:
通川区教育局:2105407
QQ工作群:143729670(通川区教师资格认定)
达州市通川区教育科技知识产权局
201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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