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大坝的建成从此使长江对人类少了忧患,多了和谐;青藏铁路的修建沟通了“和谐天路”,藏族同胞因交通不便造成的贫穷落后将因此而改变。这两大工程,无论从规模、难度、科技含量、建设速度看,还是从经济社会影响看,都是世界同类工程建设领域里的奇迹。它们展示了中国人改造自然的气魄和能力,谱写了人与自然和谐的新篇章。
近几十年来,随着工业的发展,人口的膨胀,环境污染和资源危机日益严重,人类与自然的矛盾空前突出,保护环境已成为各国政府和人民的共识。我国在“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中把树立科学发展观,实现人与自然和谐提高到构建和谐社会一项重要内容的高度。
提倡人与自然和谐,就是因为现在人与自然之间存在许多不和谐。人与自然的不和谐表现为两种情况:一是人类原因,即人类对自然开发、利用和索取过度,超过了自然的承受能力,造成生态破坏和环境恶化;二是自然原因,即自然环境恶劣,严重阻碍和束缚人类行动,挤压人类活动空间,甚至威胁人类生存安全。这两种人与自然不和谐的情况,在今天的中国都表现得十分尖锐。要改变这种不和谐状况,必须从两方面着手。
按照“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把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作为基本国策,建立低投入、高产出、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可持续的国民经济体系和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努力目标。相信经过艰苦努力,我国人为恶化环境的势头可望得到遏制。对由于自然原因形成的环境对人类的挑战,人类不应回避和屈从,而要用智慧和力量,用现代科学手段,遏制和减轻恶劣环境对人类的影响,并尽可能改造不利的自然环境,使之为人类造福。
人类需要的一切来源于大自然,大自然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载体。从这个意义上讲,人类依赖于自然。但人类是能动的,在与自然的关系中扮演着主角。是否符合人类的长远利益,是衡量人与自然是否和谐的标准。在人类因为自己不当行为而破坏了自然进而损害了自己利益的时候,他们应该坚决约束和纠正自己的行为;当大自然对人类不利的时候,他们会不断增强自己的能力,努力与恶劣的环境作斗争。事实证明,人类长远利益是人与自然和谐的重要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