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2014年9月国家司法考试贵州考区黔南考点考试合格、并且于今年7月按时提交了规定的申报材料、经审核合格的应届毕业考生,请于2015年10月19日至10月31日期间(国家法定休息日除外),由本人凭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亲自到黔南州司法局三楼法制宣传科(308室)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不得代领。
联系电话:0854-7105092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司法局
201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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