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学校简介
厦门大学由着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办,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所华侨创办的大学,也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准大学,在中国2000多所高校中综合排名位列前20名之列,根据U.S.News2016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厦门大学位居国内高校第12位。厦门大学是一所学科门类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居国内一流、在国际上有广泛影响的综合性大学,校园依山傍海、风光秀丽,被誉为全球最美的大学校园之一。
厦门大学坚持开放式办学,实施国际化战略,积极参与多边和全球性教育合作。目前,我校已与英、美等国家和港澳臺地区的280多所高校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我校已与香港大学、澳门大学等建立校际交流关系,开展教师互访、学生互派、暑期夏令营、科研合作等实质性交流合作。
我校港澳臺学生的教学培养採取与大陆学生趋同化的管理模式,但可以免修部分课程。经济学、会计学等优势学科,开设国际化试点班,专业核心课程採用双语或英语教学,其中工商管理类(会计学专业)获得香港会计师公会的专业资格课程认证。随着我校综合办学实力的增强和海外知名度的提升,我校已成为港澳臺侨学生赴祖国大陆求学的首选高校之一,目前在校港澳臺侨学历生800余人。
二、 保送条件
(1)持有效的澳门居民身份证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符合保送生资格,成绩优异,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和个人能力;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三、 录取原则
我校将採用面试的方式对符合保送条件的报名学生进行考核,瞭解学生的基本情况,考核学生的逻辑思维、学习能力等基本素质,以及学习意愿等。
我校将根据学生的考核情况和综合素质择优录取。我校招生办公室将预录取的澳门保送生名单报送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臺地区及臺湾学生办公室审核,审核合格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于2016年7月发出正式录取通知书。
四、 招生专业
序号 | 院系名称 | 招生大类 | 专业限制 | 计画数 | 分流的专业或方向 | 授予学位 | |
1 | 人文学院 | 中文系 | 人文科学试验班(含中国语言文学类、历史学类、哲学类、人类学) | 文、理 | 1 | 汉语言文学(含戏剧影视文学方向) | 文学 |
汉语言 | 文学 | ||||||
历史学系 | 历史学(含世界史方向) | 历史学 | |||||
考古学 | 历史学 | ||||||
哲学系 | 哲学 | 哲学 | |||||
人类学与民族学系 | 人类学 | 法学 | |||||
2 | 新闻传播学院 | 新闻学系 | 新闻传播学类(含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传播学) | 文、理 | 1 | 新闻学 | 文学 |
广播电视学 | 文学 | ||||||
广告学系 | 广告学 | 文学 | |||||
传播学系 | 传播学 | 文学 | |||||
3 | 外文学院 | 英语语言文学系 | 英语 | 文、理 | 1 | 英语 | 文学 |
日语语言文学系 | 日语 | 文、理 | 日语 | 文学 | |||
法语语言文学系 | 法语 | 文、理 | 法语 | 文学 | |||
欧洲语言文学系 | 俄语 | 文、理 | 俄语 | 文学 | |||
德语 | 文、理 | 德语 | 文学 | ||||
4 | 法学院 | 法学类 | 文、理 | 1 | 法学 | 法学 | |
5 | 公共事务学院 | 政治学系 | 公共管理类(含政治学与行政学、社会工作、社会学、行政管理) | 文、理 | 1 | 政治学与行政学 | 法学 |
社会学与社会工作系 | 社会工作 | 法学 | |||||
社会学 | 法学 | ||||||
公共管理系 | 行政管理 | 管理学 | |||||
6 | 经济学院 | 金融系 | 经济学类(含金融学、经济学、财政学、统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 | 文、理 | 3 | 金融学 | 经济学 |
金融工程 | 经济学 | ||||||
保险学 | 经济学 | ||||||
财政系 | 文、理 | 财政学 | 经济学 | ||||
税收学 | 经济学 | ||||||
国际经济与贸易系 | 文、理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经济学 | ||||
国际商务 | |||||||
经济学系 | 文、理 | 经济学 | 经济学 | ||||
统计系 | 理工 | 统计学 | 理学 | ||||
经济统计学 | 经济学 | ||||||
7 | 管理学院 | 会计学系 | 工商管理类(含会计学、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行销、管理科学、电子商务、旅游管理、酒店管理) | 文、理 | 2 | 会计学 | 管理学 |
企业管理系 | 文、理 | 人力资源管理 | 管理学 | ||||
工商管理 | 管理学 | ||||||
财务学系 | 文、理 | 财务管理 | 管理学 | ||||
市场学系 | 文、理 | 市场行销 | 管理学 | ||||
旅游与酒店管理系 | 文、理 | 旅游管理 | 管理学 | ||||
酒店管理 | |||||||
管理科学系 | 文、理 | 管理科学 | 管理学 | ||||
文、理 | 电子商务 | 管理学 |
注:(1)我校按照专业大类进行招生,每位考生可填报我校四个招生大类(专业)。
(2)招生大类如有调整,请以届时公佈的为准。
(3)学校按大类招收的学生,实行“宽口径、厚基础、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录取的学生入学后先按大类培养,共同学习“学科通修课程”,二、三年级按照《厦门大学大类招生的学生选择专业暂行办法》确定专业(或方向)。
五、 招生计画
根据教育部学生司的相关文件,我校2016年将在澳门招收保送生10名。
六、学费
港澳臺学生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学费标准一致。录取的学生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和杂费。 以上录取专业每人每学年5460元。
七、住宿
学校安排校内住宿,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人每学年800-1200 元,4-6人/间。我校将根据实际住宿房间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
八、奖学金
澳门学生入学后可以申请教育部设立的台港澳侨学生的专项奖学金、 “臺湾、港澳学生宝钢奖学金”以及校内各类奖学金。
教育部面向全日制台港澳侨学生设立奖学金:本科生一等奖每生每学年奖励5000元人民币,二等奖每生每学年奖励4000元人民币,三等奖每生每学年奖励3000元人民币。
“臺湾、港澳学生宝钢奖学金”:2015年港澳本科学生获奖名额7名,奖学金10000元/人。
九、入学与身体检查
a.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b. 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并进行身体检查。凡不符合澳门保送生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不符合入学体检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
c. 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
十、在校管理及毕业
a.被录取的学生入学后,按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统一管理,学生可免修军训及政治理论课等课程。
b. 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画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将授予其学士学位。
c. 寒暑假可自费离境探亲访友。学生毕业后,原则上应返回原居住地。
十一、联繫方式
单位: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86(0)592-2188888 2187199 邮箱:zs@xmu.edu.cn
传真:+86(0)592-2180256 网址:http://zs.x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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