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规范、公正的用人制度,优化教育队伍结构,把好教师入口关,保证教师的基本素质,巩固提高我县义务教育阶段成果,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35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推进,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多渠道引进合格教师,逐步解决我县师资紧缺的问 题,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全面提高我县教育教学质量。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按需设岗,优化结构,提高整体素质的原则;
3、坚持教师资格和学科专业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笔试、面试、考核和试用相结合的原则。
二、岗位设置 (一)幼儿教师岗位50个、小学教师岗位200个、高中教师岗位100个。
(二)各专业岗位设置情况见附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高中教师
(1)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往届二类本科并获得学士学位的毕业生。
(2)“211”工程院校并获得学士学位毕业生或研究生。
2、小学教师
(1)我县未就业且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2010年7月统计在册的小学临时代课人员(以下简称“临时代课教师”)。
3、幼儿教师
我县未就业且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幼师专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
2、身体健康,仪表端庄。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
4、大中专毕业生年龄30岁以下(198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符合招聘条件的临时代课教师年龄不限。
5、父母户籍在松桃或本人户籍2010年12月31日前在我县登记入户的,方能报考小学、幼儿教师岗位;
6、取得初、高中教师资格证可报考小学教师相对应学科专业或普师专业;
7、报考幼儿教师的必须是幼师专业毕业且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1年7月24日至29日。
(二)报名地点:县教育局。
(三)报名要求
1、大中专毕业生只能报考教师资格证相对应的学科专业,小学文科方向、小学理科方向、特师及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临时代课教师报考普师专业。
2、考生应出具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学士学位证、有效身份证和户口簿(临时代课教师不需提供教师资格证)。少数民族报考人员还需出具其父亲或母亲的户口簿。
3、服务期满的西部志愿者、“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 大学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以及农村“独生子女户”、“两女结扎户”的子女提供相应证件。
4、临时代课教师和已婚考生需交《松桃苗族自治县2011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审核表》。学校、教辅站、乡镇计生办、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据实为考生填写审核表的相关内容。
5、革命烈士、因公牺牲或见义勇为死亡并受到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以及见义勇为并受县级以上表彰者,由县民政局或当地派出所审查,并出具相关证明。
6、交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一寸彩色照片2张。
7、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持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8、报名费:每位考生缴纳报名费100元。
五、招聘方式 (一)高中教师:笔试、试教和考核;
(二)幼儿、小学教师:笔试、面试和考核。
六、笔试(100分) (一)笔试科目及范围
报考小学英语、音乐、美术岗位的考相应的小学教材内容;报考普师、体育、计算机岗位的考小学语文和数学教材内容(语数合卷各占50分);报考高中教师岗位 的考相对应高中教材内容(“211”工程院校获得学士学位的毕业生或研究生免笔试);报考幼师岗位的考相应的学前教育教材内容。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1、领取准考证时间:2011年8月5日。
2、考试时间:2011年8月6日上午9:00至11:00。
3、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七、面试、试教(100分) (一)考生面试、试教资格
1、面试、试教人员名额按所报考学科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
2、紧缺学科面试、试教比例达不到1:2的,由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另行研究确定。
3、“211”工程院校获得学士学位的毕业生或研究生直接进入试教或面试。
(二)面试、试教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1年8月20日。
2、地点:松桃城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三)报考小学、幼儿教师人员面试内容及要求
1、面试内容:即兴演讲(教育教学内容),演讲时间6—8分钟。
2、面试有关要求: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持身份证、准考证进入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迟到15分钟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报考高中教师人员试教内容及要求
1.试教内容:备课、授课(高中教材)。
2.试教有关要求
(1)取得试教资格的持身份证、准考证进入指定地点参加试教。
(2)备课。应聘人员分学科抽签排序,然后按序号每相隔25分钟一名考生依次进入备课场地,按学科专家组选定的教材内容,实行封闭式备课,撰写教案。备课时间为2小时,考生备课完毕将教案交工作人员复印后,随即到指定的教室进行试教。
(3)上课。上课时间20分钟。
(4)报考高中教师参加试教的人员于2011年8月19日15:00到指定的学校集中,届时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抽签;实行分组抽签,签中明确授课日期、时间、节次;授课按顺序依次进行,迟到15分钟者视为自动放弃。
(5)试教按评分标准执行(另拟定)。
八、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100分。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笔试占60%,试教占40%;报考幼儿、小学教师岗位的,笔试占70%,面试占30% 。
九、加分 符合下列条件的,以其中最高一项加分计入笔试成绩,不累计加分。
(一)服务期满的西部志愿者、“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凭证书加5分。报名时持相关证书(在我县服务人员可凭引导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二)农村“独生子女户”、“两女结扎户”的子女加3分。报名时持《独生子女光荣证》、《二女结扎证》、户口簿及县级计生主管部门相关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三)革命烈士、因公牺牲或见义勇为死亡并受到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以及见义勇为并受县级以上表彰者,加5分。报名时持相关证书(证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四)临时代课教师按连续代课年限加分,每代课一年加1分;间断的以间断后连续代课年限为准。
(五)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
十、体检 (一)体检时间:2011年 8月25日至26日。
(二)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岗位设置情况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自理)。
十一、考核 临时代课教师考核其德能勤绩廉;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以其个人档案记载的信息为考核依据,考生于2011年9月1日前将个人档案交县教育局人事股,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
十二、公示 严格执行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经查实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举报电话:2832123(县监察局);2836108(县教育局);2833119(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三、聘用 (一)经体检、考核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报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由县教育局行文聘用。
(二)小学、幼儿教师按学校设置的学科岗位实行分配,原则上到户籍所在的乡镇缺编学校任教;高中教师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岗(选岗时间另行通知)。
(三)聘用后必须在聘用学校服务五年以上方能提出申请调动。
(四)安排在乡镇学校就业的试用期为半年,安排在县城学校就业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由县教育局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同时被聘用者与聘用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报县教育局审批,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聘用人员的工资从2011年9月1日起执行,教龄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四、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在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在招聘过程中,坚持原则,遵守纪律,严格把关,所交材料详实,如有弄虚作假等违纪情况发生,涉及招聘对象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视其情节轻重予以查处。
十五、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十六、本方案只适用于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本方案在松桃电视台、《松江之声》、《松桃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上发布公告。
附:松桃苗族自治县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设置情况
松桃苗族自治县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设置情况
一、2011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岗位设置(50人)
幼师:50人
二、2011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岗位设置(200人) 普师:130人 计算机:10人 体育:12人
英语:24人 音 乐:12人 美术:12人
三、2011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设置(共100人) 语文:12 人 数学:18人 英语:13人
政治:9人 化学:10人 地理:5人
历史:4人 美术:8人 音乐:4人
计算机:2人 生物:4人 体育:3人
心理健康教育:2人 物理:6人(含通用技术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