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鲁甸县2011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资格复审及组织考察的公告
根据云组通[2011]128号文件,参加鲁甸县2011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考试成绩已到,请参加考试的人员于2011年7月28日上午8:30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工作证)、党员证明或党组织关系介绍、户口薄、学籍档案原件,户口不在鲁甸县的需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计生部门的婚育证明,在鲁甸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举行资格复审和考察。需交《云南省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登记表》一份,近期一寸彩照3张,详情请登录鲁甸党建网站查询,网址: www.lddj.zt.gov.cn。点击下载此文件
咨询电话:组织部(0870-8127422)、人劳局(0870-8123906)。
特此公告
中共鲁甸县委组织部
鲁甸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
201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