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11年城区初中招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保障适龄少年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依法实施昭通城区初中划片招生,努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招生原则
(一)以学生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户籍迁入时间为2011年6月1日前)和房产证为依据,按街道划片入学。
(二)根据城区初中办学规模,划定各初中学校的招生范围。
(三)原凤凰中学、太平中学、区三中所招三城办事处中心校所辖的小学毕业生按原来的招生办法实施。
(四)进城务工和外来经商人员子女要求到昭通城区初中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持劳动合同和所缴纳一年以上的劳动保险证明、外来经商人员持营业执照和纳税证明到区教育局教育科报名,经区教育局审核后安排入学。
三、招生学校和范围
(一)市实验中学:团结路(东至凤霞路,西至海楼路)以南、凤霞路(北至团结路,南至望海公园)以西、望海公园(东至凤霞路,西至海楼路)以北、海楼路(南至望海公园,北至团结路)以东的范围。
(二)区一中:通江路(西至珠海大道,东至环西路)以南、环西路接昭阳大道(北至通江路、东至凤霞路)以南、凤霞路(北至昭阳大道,南至团结路)以西、团结路(东至凤霞路,西至海楼路)以北、海楼路(南至昭通烟厂,北接团结路口)以西的范围。
(三)区二中:环西路(北至环北路、南至昭阳大道)以东、昭阳大道(西至环西路,东至月牙路)以北、月牙路(南至昭阳大道,北至建设街)以西、建设街(南至月牙路,北至东后街)以西、东后街接医卫路(西至建设街,东至昭通卫校)以北、环北路接火车站连接线(西至环西路,东至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以南的范围。
(四)区三中:通江路(西至珠海大道,东至环西路)以北、环西路接环北路(南至通江路口,北至火车站进站路口)以北的范围。
(五)区四中:凤霞路接月牙路接建设街(南至昭通烟厂,北至东后街)以东、东后街接医卫路(西至建设街,东至昭通卫校)以南的范围。
(六)凤池中学:从2011年起,凤池中学招生主要面向昭阳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四、报名办法及时间安排
持户口薄和2011年小学毕业生义务教育证于7月25日至27日期间到相应区域内初中学校登记报名,经学校和区教育局审核后,于8月8日由各初中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
五、保障措施及相关要求
(一)从2011年开始,将市一中、区一中、实验中学部分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全区初中薄弱学校,以促进初中学校均衡发展。
(二)从学校建设、教师配备、学校管理等方面加大对区三中、区四中的扶持力度,力争通过几年的努力,将区三中、区四中建设成优质学校。
(三)城区各招生学校要站在讲政治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明确工作职责,扎实做好划片招生各项工作。特别是在核实毕业生信息过程中,要认真细致地甄别证件真伪(一律审验原件),确保证件内容与实际情况相符,全力维护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
(四)划片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局牵头负责,三城办事处负责社区之间的协调和家庭住址的核实等工作,区住建局负责对居民房产证进行验证鉴别,区公安分局负责户籍核实等工作。
(五)在划片招生工作中,对证件审核不力而导致信息失真,或者有意弄虚作假,以及协同他人徇私舞弊的,对相关人员将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六)未尽事宜,请咨询相关部门和学校。
区教育局教育科:2125673
市实验中学:8468568
区一中:2228550
区二中:2151660
区三中:8896185
区四中:2163337
六、昭阳区城区初中划片招生工作自2011年秋季学期招生起实施。
七、本公告由昭阳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一一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