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历(学籍)验证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2016年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期间,报名网站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否则,不予现场确认。
特别提示:现场确认时间是2015年11月9——12日,因时间较紧,建议考生提前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样式见附件),若存在问题,提前到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进行学历(学籍)认证(样式见附件),以免影响入学考试。
二、报考点选择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特别提示:因我校考点考场容量有限,请各位考生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北京教育考试院网报公告及《2016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北京科技大学考点报考公告》(http://yzxc.ustb.edu.cn/zsjz/sszs1/4787.htm)选择报考点,以免影响现场确认及入学考试。
三、网上缴费
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选择北京市各报考点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月31日)前,以“网上支付”方式交纳报考费,得到交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报名号在规定时间到选择的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在网上支付报考费,现场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现场补交费。
特别提示:选择北京科技大学作为报考点(1108)的考生,应在网上缴纳报名费,否则报名无效(报考我校,但选择外地考点作为报考点的考生,按当地缴费政策缴费)。
四、报考类别选择
报考类别分“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类,非定向就业类研究生,录取后人事档案须调至我校,毕业时与用人单位以“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类研究生为在职攻读研究生,毕业后仍回定向单位就业。
特别提示: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时须就培养事宜与学校、本人所在单位签定三方协议书,协议书须在新生报到时提交。
考生报名时不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发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北京科技大学研招办
201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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