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教育局2015年秋季
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公告
根据教师资格认定有关细则和《保山市教育局2015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现就保山市2015年秋季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测试对象
在我市申请认定高中、中专教师资格且现场确认已通过的10位非全日制师范专业申请人(测试申请人请于2015年11月6日以前到市教育局402室办理缴费手续)。
二、测试方式
以说课加面试(答辩)的方式进行,每人测试时间为30分钟以内。
三、时间、地点
时间:11月9日下午15:00—17:30 。
地点:保一中高中部科技楼2号阶梯教室。
四、测试组织和程序
(一)说课题目的选择
测评对象在申请任教学科范围内(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在高二教材内)自定1个内容进行说课,在测评时将说课稿(一式三份)提交评委老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在自己手上的,测评时一并交予评委)。
(二)面试(答辩)内容
测试组根据测试要求,结合测试对象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新课程标准、现代教育理论,提出答辩题目1-2个,由测试对象进行答辩。
(三)测试步骤
1.测试对象准备说课内容。
2.根据通知时间安排,测试对象持身份证到测评点进行身份确认,然后参加测试。
3.测试过程
(1)测试对象自我介绍,将说课标题、姓名写在黑板上。
(2)测试对象根据自选的说课内容脱稿说课(控制在15分钟内)。
(3)根据说课的内容,由测试小组提出答辩题目1-2个,由测试对象进行答辩(控制在15分钟内)。
4、测试组汇总测试结果,作出鉴定。
四、有关要求
1.测试组成员工作必须认真细致、准确全面、公平、公正,不玩忽职守,不循私舞弊,不得随意降低规定、条件和标准,测试结果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2.测试对象弄虚作假或舞弊者取消测试成绩。
3.严格作息时间,参加测试申请人必须于11月9日下午14:45以前携身份证报到验证身份,测试后统一集中有评委宣布成绩方为测试最终结束,应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测试和测试不合格的、早退的将不能认定教师资格。
保山市教育局高中、中专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分组名单.xls
保山市教育局
201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