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山市市中区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地点
乐山市第五中学(市中区兑阳湾街68号)
二、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时,考生须携《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于2011年7月31日上午6:30-7:00进入候考室,7:00关闭候考室。上午7:00未入场的考生作自动放弃处理。
2、因故不能参加面试或面试时因疾病等原因不能继续面试的,视同自愿放弃面试。
3、面试期间采用入闱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面试顺序抽签确定。
4、面试期间,除规定的用品外,不得携带其它任何用品进入考室,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寻呼机、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进入考室,已带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5、面试结束后,不得再进入封闭地点或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将已答试题的内容以任何方式告诉其他应试人员。
6、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
7、午餐由招考单位提供,用餐期间不得离开候考室和打开通讯工具等。
乐山市市中区区委组织部
乐山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