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资阳市委办公室、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资委办发〔2010〕2号)精神,根据我局工作需要,拟在全市范围内面向公务员公开遴选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资阳市城市管理局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人员4名。
二、遴选对象
在全市党政机关工作的公务员中遴选。
三、遴选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四、遴选人员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敬业和奉献精神;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3、已完善公务员登记手续,年龄35周岁以下(1975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工龄不足三年的,每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
5、熟悉了解且热爱城市管理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协调能力、口头表达能力,能熟练应用和操作计算机等现代化办公设备;
6、身体健康。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1年8月1日—8月5日(上午8:30-下午6:00)。
(三)报名地点:资阳市市级机关办公楼2号楼8层0826房间。(联系人:胡冬梅;联系电话028-26110081,13982993737)。
(四)报名手续:报考者在报名时须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查后退还本人);同底版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资阳市城市管理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后)单位盖章1份;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
(五)资格审查:报考者具备上述相关手续后,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报名,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按时间要求准时参加笔试和面试。报考者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的,主考机关将取消其遴选资格。
六、遴选考核及公示
本次遴选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数与遴选人员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如果达不到遴选比例的,则相应减少遴选名额或取消遴选计划。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之和(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择优等额确定考察人员,经组织考察合格者并体检合格后在资阳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管理权限办理调动相关手续。
资阳市城市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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