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县教育事业发展和城区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江安县2011年面向县内外为江安中学等城区学校公开选聘部分在职优秀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和方式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中、小学文化科教师采取笔试成绩加考核加分的方式择优选聘;
(三)音乐、体育专业教师采用技能测试加考核加分的方式择优选聘;
(四)幼儿学科教师采用笔试成绩(占60%)加技能测试(占40%)再加考核加分的方式择优选聘。
二、公开选聘学校、学科及名额
(一)江安中学选聘教师16名,其中:语文2名,数学3名,英语2名,物理1名、化学1名、生物2名、历史1名、地理1名、政治2名、体育1名。
(二)汉安中学选聘教师14名,其中:语文3名、数学4名、化学1名、政治1名,历史1名、地理1名、音乐1名、体育1名、信息技术1名。
(三)城区小学选聘教师23名,其中:语文9名(东城小学2名,南城小学5名,西城小学2名);数学8名(东城小学1名、南城小学4名、西城小学3名);英语2名(东城小学1名、西城小学1名);音乐1名(西城小学);体育2名(东城小学1名、西城小学1名);信息技术1名(南城小学)。
(四)县幼儿园选聘教师3名。
各学科计划选聘名额与报名参选人数之比不低于1:3,达不到规定比例,相应调整选聘名额。
三、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选聘范围
1.江安中学教师的选聘范围为县内外在编在岗教师,其中:县内为在编在岗中学教师,县外为在编在岗普通高中教师;
2.汉安中学教师的选聘范围为县内在编在岗初中教师(含九年一贯制学校中现任初中教师,同时兼任初中、小学课程者,以2010-2011学年度担任的主要课程作为划分初中、小学教师的依据,下同);
3.小学教师选聘范围为县内在编在岗小学教师(有附属幼儿园的学校教师,同时兼任小学、幼儿园课程者,以2010-2011学年度担任的主要课程作为划分小学、幼儿园教师的依据,下同);
4.县幼儿园教师的选聘范围为县内公办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
5.江安县教育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含县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上挂、借用人员,可按上挂、借用前任职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参与选聘。
(二)选聘基本条件
1.年度考核结论
近三学年(2008-2009学年度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2010-2011学年度考核结论以学校推荐上报、县教育局初审认定结论为准)。
2.年龄
报考中、小学的教师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报考幼儿园教师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截至报名之日分别未满41岁、36岁)。其中,特级教师,县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含培养人选)、学科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优秀校(园)长、教学质量评价考核获奖者、乡村优秀教师、学科讲课赛等级奖获得者、曾受组织选派赴地震灾区支教人员年龄可放宽5周岁。
3.任职年限
任教年限3学年及以上(2008年底前参加教育工作)。其中,2005年以来面向社会招聘的农村学校(村小)教师,还必须达到当年招聘《公告》规定的控制调动年限以上。
受组织选派赴地震灾区支教人员不受任教年限限制。
4.学历及专业
报考江安中学的,现任高中教师应具备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他人员需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均需专业对口(学历专业或教师资格认定专业对口,下同);报考汉安中学的教师应具备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信息技术要求专业对口(可放宽到专科专业对口);报考城区小学、县幼儿园的教师应具备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英语、音乐、体育、信息技术要求专业对口。
5.教师资格证
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三)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是获得过至少一次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以上(2010-2011学年度考核结论以学校推荐上报、县教育局初审认定结论为准),或获得过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教育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表彰或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单独表彰,或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含培养人选)、兼职教研员,或现场讲课赛片区级二等奖以上、讲课赛县级及以上等级奖获得者(含课堂教育教学实录比赛),或论文评比县级一等奖以上获得者。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1年 8 月 3 日至 8 月 5 日。
(二)地 点:江安县教育局三楼会议室。
(三)报名需验交材料:符合报考条件的教师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008-2009、2009-2010、2010-2011年度考核结论证明,县内任职学校同意报考证明,条件相对艰苦学校工作经历证明等,以及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照2张,经初审后如实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方可登记报名。报名时交文化学科笔试费50元,参加技能测试人员交面试费80元(两项均参加的交130元)。
(四)报考者只能选报其中一个学科,不得兼报。
(五)资格审查:由县教育局人事股具体负责对其是否符合报名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者将于2011年 8 月 8 日进行公示。
(六)城区小学报考人员报名时签订服从安排到西江小学、路桥小学、白沙小学支教承诺书,汉安中学报考人员报名时签订服从安排到长江小学、南屏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支教承诺书。
五、文化(技能测试)考试
(一)文化考试(技能测试)范围(内容)及分值
学科名称 | 文化考试(技能测试)范围(内容)及分值 |
音乐学科 | 1、现场抽取内容进行视唱(简谱,准备时间1分钟,20分);2、自选曲目清唱(25分);3、现场在2010-2011学年六、八年级音乐科(人音社)教材中抽取题目进行自弹自唱(弹唱同步,风琴、电钢琴自选,准备时间3分钟,30分);4、自选曲目进行舞蹈表演(音乐自备,测试场提供CD、VCD、MP3播放设备,时间控制在4分钟以内,25分)。 |
体育学科 | 1、100米短跑(12分);2、800米跑(13分);3、立定跳远(12分);4、铅球投掷(13分);5、现场抽取《雏鹰起飞》广播体操其中连续2节自喊口令、吹口哨进行展示(15分);6、自喊口令做动作:立正、稍息、向左看齐、向右看齐、向前看、向左转、向右转、向后转、原地踏步走、齐步走、跑步走、立定,并现场抽取其中2个动作说明其动作技术要领(35分)。 |
幼儿教育 | (一)文化考试(60%):1、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约占30%;2、幼儿园工作规程(1996年3月9日国家教委令25号发布)约占10%;3、学前教育学(高岚编著)、学前心理学(陈帼眉编著)、学前卫生学(万钫编著)分别约占20%; |
(二)技能测试(40%):1、命题简笔画30分; 2、自选曲目进行舞蹈表演(音乐自备,测试场提供CD、VCD、MP3播放设备,时间控制在4分钟以内,35分);3、自选曲目自弹自唱(风琴、电钢琴自选,35分); | |
小学语文、数学 | 相应学科初中知识约占50%、小学知识约占50% |
小学英语、信息技术 | 初中知识约占80%,小学知识约占20% |
初中语文、数学、化学、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 | 相应学科高中知识约占30%,初中知识约占70% |
高中语文、数学、物理、化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生物 | 高中相应学科知识 |
各科满分为100分(涉及折合成绩的按四舍五入办法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计算)。
(二)文化学科考试时间:2011年 8 月 18 日上午9:00-11:00。
(三)文化学科考试地点:江安县汉安中学。
(四)技能测试时间:2011年 8 月 13 日上午8:30开始
(五)技能测试地点:体育学科:江安中学;
其他学科:县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
考生于考试(含技能测试)前一天下午在江安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并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六、考核加分
(一)获奖加分
1.自2006年以来,获县以上党委、政府以及人事、教育部门联合表彰(命名)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或县级以上政府表彰的教学成果奖、科技进步奖者,县级加3分、市级加4分、省级加5分、国家级加6分;获县以上表彰(命名)的优秀班主任、优秀校(园)长、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师德标兵、学科优秀教师、德育工作先进个人、乡村优秀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考核获奖者、优秀人才示范岗、义务教育先进个人或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教育科研成果奖、教育科研先进个人,县级加2分,市级加3分,省级加4分,国家级加5分。同一称号(同一成果)多次获奖者,只取最高一项分值加分。
2.自2006年以来,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或批准举办的教师现场讲课赛等级奖者,片区级加1分(二等奖以上)、县级加2分、市级加3分、省级加4分、国家级加5分;获教师风采大赛、演讲比赛、课堂教育教学实录(光碟)比赛、教学具(玩具)制作比赛、教学软件(课件)比赛县级二等奖以上者,以及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单独或联合表彰的其他荣誉称号,县级加0.5分,市级加1分,省级加1.5分,国家级加2分。其中,讲课赛、技能类获省级以下一等奖者提高一个级别加分,同一赛课学科或同一项目多次获奖的,只取最高一项分值加分。多人获得同一奖项的,按级别分值与参与人数之比进行加分。
(二)环境条件相对艰苦学校工作经历加分(限县内报考教师)
连续在部分工作环境条件相对艰苦的村小(不含江安镇所辖洋坝村小、大桥口村小、黄泥村小)和佛耳小学、怡东小学、凤凰小学、何家坝小学、柏林小学、泥溪小学六所基点校工作至今的(不含工资编制在上列学校但借用到其他单位人员),每工作一学年加0.3分(上述校、点间调整可连续计算年限)。受组织选派到地震灾区支教的,每工作一学期加1分。
(三)年度考核“优秀”加分
2006-2007学年度至今,年度考核结论“优秀”等次者(2010-2011学年度考核结论以学校推荐上报、县教育局初审认定结论为准),每一年加0.5分。
(四)学历加分
报考中学教师者,具有国民教育研究生学历及以上加1分;报考小学、幼儿园教师者,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加1分。
以上1-4项实行累计加分,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七、聘用
幼儿园教师聘用总成绩=笔试成绩×60%+技能测试成绩×40%+考核加分;音乐、体育教师聘用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考核加分;其他学科教师聘用成绩=笔试成绩+考核加分。
根据聘用总成绩按学科选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聘用,并向社会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聘用总成绩相同的,以加分总分高低顺序聘用;加分总分相同的,分别以获奖加分、环境条件相对艰苦学校工作经历加分、年度考核加分、学历加分的高低顺序聘用。小学语文、数学、英语、体育拟聘教师按聘用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学校,聘满为止。
聘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的,县内人员退回原单位工作,县外人员安排到乡镇缺编学校工作。与此同时,聘用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服务期为6年,因自身原因未完成服务期的,缴纳违约金10000元。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3年内不得再参加城区学校选聘。
外县拟聘用人员如不能正式调入的,在公示期满60日内,与原工作单位解除人事编制关系后再予聘用,不能如期解约的,不予聘用。
根据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和要求,选聘人员中已评聘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只保留任职资格,暂按低一级职务层次确定岗位工资,一年试用期满后可再行竞聘相应职务岗位。
八、组织、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选聘教师工作由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人社部门指导,纪检监察部门实施全程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选聘引进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江安县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人:杨老师,2622115,13890974602;肖老师,2631005,15883155050)。
江安县人社局 江安县教育局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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