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加体检人员
杨轩蛟 杨 耀 韩云凤 王 伟 沈 婷 蒋宝军
罗 飞 段院梅 张 莲 赵 婧 韩晓梅 何立龙
杨 蓉 王 妍 李新刚 朱茂县 杨舒名 朱丽梅
杨 琳 罗刚艳 魏义丽 杨 蓉 姜建朝 杨珊珊
杨应平 杨 鸿 甫家进 王树红 张俊霞 和文妍
杨 睿 罗玉佼 丁丽丽 朱文兵 陈 蕾 赵虹幸
鲁冬杰 靳雪梅 邢 晓 陆 梁 王海龙 张 雪
李秋艳 王永国 杨 思 徐永盛 聂志强 陈春玲
虞雯斌 董金官 李春苗 普晓云 李江凤 陈世华
徐雪娇 杨俊超
二、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2011年8月8日上午7:40以前到区委大院(同仁街33号,市政府斜对面)集中,统一乘车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三、体检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高校毕业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如发现他人代替体检,取消选聘资格;
(二)每人携带一张近期五分照,并向医疗机构缴纳260元体检费用;
(三)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四)体检当天禁食早餐、务必空腹。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进入体检名单的考生,如因考取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放弃选聘到村任职的,请于2011年8月7日上午11:30前将放弃申请交隆阳区委组织部干部二股,联系电话:0875-2131736,13987537957。外地考生可通过发传真的方式将放弃申请传真至区委组织部办公室,电话:0875-2122632。不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选聘。
(三)对考生因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考察合格的考生中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人员。
(四)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隆阳区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