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市交通管理,提升城市形象,构建和谐宜宾,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交通安全协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用。
二、工作性质及范围
交通安全协理员,是指由市委编办下达人员控制数,市财政提供经费保障,协助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从事辅助性、保障性等非执法工作的人员。
三、公开招聘
(一)招聘名额
40名(限男性):市公安局交警支队30名〔特勤大队15名(限招聘退伍士兵),业务大队15名〕,临港经济开发区分局10名。
(二)招聘范围:户籍或生源地在宜宾市范围内。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为人民服务和吃苦耐劳的精神。
2、具有高中以上文化,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8月1日以前、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形象良好,无残疾、口吃、重听、色盲等缺陷,颜面等身体暴露部位无明显疤痕,身高1.70米以上,左右单眼裸视力均在4.8以上。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录用考试资格的;
6、现役军人;
7、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8、其他不符合公安机关招聘条件的;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8月8日至8月9日上午9时至下午5时。
(2)报名地点:川南人力资源市场(宜宾市翠屏区商业街53号)。
(3)报名要求:报名工作由市公安局政治部牵头,资格审查由市公安局政治部、交警支队和临港分局共同负责。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及同底版1寸免冠近期正面照片2张(退伍士兵还须持《退伍证》),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如实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交面试费80元。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报名缴费收据于8月11日到川南人力资源市场领取面试通知单(代领的需出具报考者本人居民身份证、报名缴费收据、代领人居民身份证)。
2、考试
考试为面试。面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所有报名人员均可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3、体能测试。
按照招聘名额和参加体能测试人数1:2.5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分职位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能测试人员,最后一名若成绩相同可一并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人数达不到招聘名额2.5倍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参加面试人员全部确定为体能测试人员。
体能测试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测试项目为“10米×4往返跑”和“1000米跑”两项,“10米×4往返跑”达标为13″1(含)以下,特勤大队岗位“1000米跑”达标为4′25″(含)以下,其余岗位“1000米跑”达标为4′50″(含)以下,两项均达标者为合格。体能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考核政审和聘用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在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名额分职位等额确定体检、考核政审人员。因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在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分职位依次递补,体检、考核政审合格者予以聘用。
五、管理和待遇
凡被聘用的人员,由市公安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管理,发放工资,购买社会保险等。
六、本公告解释权归宜宾市公安局。
七、联系电话:0831-2228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