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丹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丹棱县教育局《关于2011年丹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规定,现将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2011年8月5日(星期五)上午7:50在丹棱县人民医院门珍楼前集中。
二、体检对象
(一)参加了本次事业单位公招教师笔试、面试的,根据聘用岗位及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周小兰、王霞、候晓娟、王俊、岳娅妮、韩讯、代春燕、杨娟、许棱、何松、曹婷、刘美玲、景燕、廖莉、鲁茜、李汶娟、刘锐、陈薇、龚大波、李夷、王一嵋、张乐、张源源、黄梅
三、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考生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注意事项与要求
1、参加体检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1张1寸近期免冠彩照及体检费约300元(医院收取)。
2、参加体检人员在体检前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3、参加体检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报到集合,将视为自动弃权。
4、参加体检人员应听从统一安排,体检时不得离开体检现场、不得与外界联系、不得向体检医生透露自己的姓名,不允许考生朋友及亲属进入体检现场等影响体检工作正常开展。否则,视为违纪处理,取消考生体检资格。
二〇一一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