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公务员局《云南省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中共文山州委组织部、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文山州2011年各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2011年文山州非法检系统各级党政机关考录公务员面试工作已全部结束,报考公安类(含森林公安)岗位的考生,通过面试后须进行体能测试。现就体能测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一)体测时间:2011年8月16日(星期二)上午8:00至12:00。
(二)体测地点:文山盘龙体育城田径运动场。
二、体能测试内容
严格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公务员局关于转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标准(暂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11]113号)执行。
内容:
1、男子组:①4(转)×10(米)往返跑;② 1000米快速跑;③纵跳摸高。
2、女子组:①4(转)×10(米)往返跑;② 800米快速跑;③纵跳摸高。
三、注意事项
(一)体能测试前,请各位考生保持正常饮食,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确保充足的体力;注意体能测试工作人员提醒的相关事项。
(二)请报考公安(含森林公安)岗位的体能测试人员于2011年8月16日上午7:30到文山盘龙体育城田径运动场集中。
(三)体能测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经用人单位签章的资格复审确认表,交由工作人员核对本人身份后,方能参加体能测试。
(四)体能测试实行监督和回避制度,考生家长、亲属及无关人员禁止进入体能测试场地。
(五)无故不按时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递补已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下一名考生进行体测,只进行一次递补,递补人员若体能测试仍不合格,则取消该岗位。若该岗位无递补人员,则取消该岗位。
(六)体能测试不合格的,递补已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下一名考生进行体能测试,只进行一递补,递补人员若仍不合格,则取消该岗位。若该岗位无递补人员,则取消该岗位。
附件:《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山州公安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二日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一)男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1000米跑 | ≦4′25〞 | ≦4′35〞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二)女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4〞1 | ≦14〞4 |
800米跑 | ≦4′20〞 | ≦4′30〞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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