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于2015年12月26日至12月28日举行。我州考点安排在蒙自市第三中学(蒙自市观澜路,州环保局对面),请考生在规定时间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时参加考试。每科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原则上不允许提前交卷,如因特殊情况需提前交卷的,交卷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交卷后不得离开考点,须在考点办公室休息,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方能离开考点。考生离开考场时不得将试卷、答卷及草稿纸带出考场。
为维护研究生考试的良好秩序,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请考生严格遵守《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中的各项保证,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法规、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bi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请考生清楚了解研究生招生考试政策法规、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应后果,诚信考试。
本次考试红河州招生考试办公室将使用科技手段严密监控通讯工具作弊行为。考生如有违法、违规、违纪和弄虚作假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对作弊考生的档案记录将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红河州招生考试办公室在考试期间设立我省违规举报箱和违规举报电话。
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监督举报箱:设置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四楼电梯口(地址:昆明市学府路61号)。
监督举报电话:0871-65154141,0871-65154792。
红河州招生考试办公室监督举报箱:设置在蒙自市州政府办公大楼C区五楼电梯口。
监督举报电话:0873-3732959,0873-3732960。
红河州招生考试办公室
201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