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雅安市安信公证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工性质
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属于合同制用工性质,由安信公证处根据工作需要和相关政策、规定设置,为自聘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男女不限。
(三)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有法律职业资格C类以上证书。
(四)同等条件下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有驾照能熟练驾驶者优先。
(五)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开除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1年8月19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休息日除外。
2、报名地点:雅安市安信公证处办公室(地址:雅安市雨城区新生路110号,咨询电话:0835—2220032,联系人:鲁先生)。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律职业资格证、户籍所在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的证明、个人简历及同底版免冠半身一寸近照2张,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
4、报名时不缴纳任何费用。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聘用人员名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待遇
经体检、政审合格的,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安信公证处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由基础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组成,工资约1800元/月,公证处有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工资待遇会随岗位的晋升和工龄的增加而递增。社会保险按有关规定执行;食宿自理。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由安信公证处具体组织实施,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安信公证处解释。
四川省雅安市安信公证处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