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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天津市相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我院春季高考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院开展招生工作和录取新生最重要的依据。
第三条: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交通职业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三、学校地址:天津市西青区西青道269号
四、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交通职业学院是天津地区唯一 一所综合交通类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围绕区域经济和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需求,开设了物流、汽车、路桥、工程机械、轨道交通和交通服务6大类33个专业,围绕企业用工需求,校企共建了丰田、奥迪、大众、保时捷、厦门航空等多个订单班,在校生达9000多人,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目前,学院是国家骨干高职院校、交通运输部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天津市示范性职业院校、滨海新区现代物流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国家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领域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学院设有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处,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第六条:学院设有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监督办公室设在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我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建设、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确定招生专业,具体分专业计划详见《2016年天津市春季高考招生计划》。具体专业介绍请登录学院招生信息http://zhaosheng.tjtvc.com了解。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教育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
第九条:学院录取以院校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只有天津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依此类推。
第十条:专业录取以专业志愿优先为原则,按照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空中乘务专业除外),尽量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
第十一条:空中乘务专业属于高职院校提前录取批次,如未被我院录取,不影响其参加高职院校普通批次志愿的填报与录取。
第十二条:依据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教育部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关于录取照顾政策,按照2016年天津市高等学校春季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十四条:凡被我院录取的考生,经天津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学院直接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十五条:新生录取后,持录取通知书和学院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学院办理入学手续;如不能按时报到且有正当事由,请与我院招办联系并发传真确认;超过规定报到日期未到学院办理报到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学院所设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等多种单项奖学金。
第十七条:学院设有勤工助学岗位,用以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八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交通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招生咨询 录取信息公布方式
第十九条:联系部门:招生处(综合楼二号楼一楼)
咨询电话:400-022-3106
举报电话:022-87911272
学院地址:天津市西青区西青道269号
第二十条:录取信息将通过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tjtvc.com和400-022-3106电话公布。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本年度高职层次天津市春季招生。
第二十二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三条:我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天津交通职业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附件1:天津交通职业学院空中乘务专业2016年春季高考招生报考须知
空中乘务专业2016年春季高考招生报考须知
(属高职提前录取批次)
学院空中乘务专业是与金通航空培训服务有限公司合作办学,学制三年。学生毕业后可推荐到国内和国际各大航空公司担任民航乘务员、民航安全员或从事机场安检、VIP服务、值机、票务等工作。
一、培养目标
空中乘务专业培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文化素质、专业素质和身体素质,熟练地掌握民航空中服务操作与管理的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具备从事国内外航空公司的空乘服务、地勤服务及民航商务工作的高端技能型人才。
目前,空中乘务已毕业390余人,实现100%就业,被国际、国内各大航空公司、机场以及国内相关企业录用,空中就业遍布大韩航空、国际航空、南方航空、东方航空、厦门航空、深圳航空、首都航空、吉祥航空、海南航空、东海航空、春秋航空、四川航空等各大航空公司。地勤就业单位有首都机场要客集团、内蒙古白塔机场、天津滨海机场及石家庄机场等。2014届学生已有被厦门航空、首都航空、海南航空、青岛航空、西藏航空、吉祥航空、九元航空、北京首都机场、广州白云机场等用人单位提前预定。
二、招生计划
2016年我院空中乘务专业招生计划30人,男女不限。
三、报名条件及要求
1、报考条件:凡参加2016年天津市普通高等院校春季统一招生考试,高考成绩达到天津市春季高考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
2、空中乘务专业属于高职院校提前录取批次,如未被我院空中乘务专业录取,不影响其参加高职院校普通批次志愿的填报与录取。
3、具体要求:请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报考
1996年1月1日后出生,男生身高175cm~185cm,女生身高163cm~173cm,男生双眼裸视C字表0.7以上,女生双眼矫正视力0.5以上,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
四、专业考试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26日—4月11日
2、电子邮件报名:
①下载报名登记表表。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tjtvc.com/,下载《天津交通职业学院空中乘务专业报名登记表(春季高考)》。
②填写报名登记表。按报名登记表内容全部进行填写,并编辑彩色免冠照片到相应位置。
③发送电子邮件。将填写完成的《天津交通职业学院空中乘务专业报名登记表(春季高考)》以附件的形式通过Email(电子邮件)发送到jtxy12883@126.com。报名后,我院空中乘务专业教师会通过电话与考生确认。
3、现场报名
①报名地点:天津交通职业学院(西青区西青道269号)招生处(综合楼二号楼一楼)
②报名手续:考生须携带考生证,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近期同底版2寸免冠照片3张
五、专业考试时间地点及内容
1、考试时间:4月12日
2、考试地点:天津交通职业学院民航实训中心
3、专业考试内容:包括面试(初试、复试)和体检。面试成绩满分300分,面试(形体五官、气质风度、动作反应、英语、普通话表达能力、才艺展示等),体检(外科、耳鼻喉口腔科、眼科、内科、精神神经科、辅助检查等科目检查等)。考生面试合格后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按照中国民航体检标准执行。
4、查询结果:专业考试结束后,考生可登陆学院招生信息网或拨打400-022-3106查询专业考试结果,凡通过面试并体检合格的考生才具备录取资格。
注:1、专业考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近期同底版2寸免冠照片3张。
2、体检时,考生需穿背心短裤。
六、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40%+专业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七、收费标准:
1、专业考试收费标准:初试费、复试费(仅初试合格者)、航空体检费(面试合格后,由民航体检队收取)详见招生简章或学院招生信息网。
2、学费按照天津市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
咨询地点:空中乘务办公室(综合楼一号楼906室)
咨询电话:022-87912610 400-022-3106 15802276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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