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名称 | 报考专业 | 报考类别 | 拟定计划 | 录取原则 |
视觉传达设计学院 | 视觉传达设计 | 设 计 美 术 类 | 557 | 对于校考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我校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文化最低控制线,且根据招生计划及相关规定划定专业最低分数线。在此文化及专业最低分数线上的一志愿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遵循志愿,择优录取,确定录取专业(校考专业成绩并列者,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如文化成绩也相同,则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服从调剂的考生,可调剂至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
数字媒体艺术(交互设计) | ||||
建筑与景观设计学院 | 环境设计 | |||
工业设计学院 | 产品设计 | |||
艺术与科技 | ||||
服装学院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
造型艺术学院 | 绘画 | |||
雕塑 | ||||
公共艺术 | ||||
现代手工艺术学院 | 工艺美术 | |||
公共艺术(装置艺术) | ||||
数字艺术与传媒学院 | 动画 | |||
数字媒体艺术 | ||||
应用设计学院 | 视觉传达设计(印刷设计) | |||
产品设计(应用设计) |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妆扮) | ||||
数字艺术与传媒学院 | 摄影 | |||
影视摄影与制作 |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
人文艺术学院 | 艺术设计学 | 史论类 | 45 | 对于校考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我校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文化最低控制线,且外语成绩须达到我校要求。在此文化及外语最低分数线上的一志愿考生,按文化成绩排序,遵循志愿,择优录取,确定录取专业(文化成绩并列者,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如外语成绩也相同,则优先录取校考专业成绩高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服从调剂的考生,可调剂至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
美术学 | ||||
艺术史论 | ||||
造型艺术学院 | 美术学(中国书体研究) | 25 | 对于校考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我校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文化最低控制线,且根据招生计划及相关规定划定专业最低分数线。在此文化及专业最低分数线上的一志愿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遵循志愿,择优录取,确定录取专业(校考专业成绩并列者,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如文化成绩也相同,则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 | |
服装学院 | 舞蹈表演 | 16 | ||
表演(女生) | 24 | |||
表演(男生) | 10 | |||
合 计 | 677 |
注:我校设计美术类、史论类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16年招生专业考试合格证》或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6月份发放的《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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