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链接】
近日发生在湖北荆州某商场的电梯惨案让人惊骇又痛心。乘手扶电梯的母子二人,在电梯行至尽头时,踩上踏板时突然坍塌导致踩空,跌落的一瞬间,母亲将儿子举到高处,短短几秒钟之内,自己被电梯吞噬。幼儿被手扶电梯卡住,虽然无生命危险,但手臂受重伤。
【标准表述】
回顾此次电梯事故的原因主要有几点,一是电梯盖板设计不合理,前沿板和盖板之间容易松动和翘起,电梯质量也存在问题;二是电梯维修保养不当,质量维保体系不健全;三是事故发生后,工作人员未采取有效应急措施。
“电梯惨剧”时有发生,反映出电梯生产质量、维修不力、监管缺位以及公众安全意识的缺失等问题。提升公共设施负责人的安全观念,加强公共电梯维修保养和监管,刻不容缓。
【具体措施】
第一,完善公共设备安全立法,加强法律执行力度。对商场、学校等公共场所的电梯等安全设施规范进行制度化、细则化,尤其将电梯制造厂家、维修保养部门、使用主体的相应责任进行细化落实。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对电梯等设备的生产单位、使用单位、检验检测单位进行安全监管。加大处罚力度,对公共安全领域玩忽职守者进行严厉问责。
第二,维保部门及时对公共设备进行保养,提升安保能力。公共设施“三分产品七分保养”,《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规定,维保单位应当对电梯进行15天一次的维修保养。电梯保养部门应定期对维修人员进行安全维护教育培训,以提升维修人员的安全维护能力。
第三,公共设备使用部门肩负起安全保障义务,提升应急应变能力。商场等公共设备使用部门应当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责任和应急应变能力培训。电梯发生隐患时,使用相应特殊装备及时自动关闭电梯,如果不能关闭,商场应当在醒目地方标志提醒细则或者安排工作人员对乘客进行安全引导和疏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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