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深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副科级及以下综合管理类公务员5名。
二、选调范围
(一)市内: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现任副科级及以下职务的综合管理类公务员,以及符合转任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资格条件的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
(二)市外:地级市及以上党政机关现任副科级及以下职务的公务员,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三、选调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党纪、政纪处分记录;
(二)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
(三)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综合写作能力,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四)能熟练掌握和使用一门外语,有涉外工作经验可优先考虑;
(五)年龄在30周岁以下;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七)符合所在单位服务年限的要求,并经所在单位同意;
(八)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不符合选调条件:
(一)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曾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五)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或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六)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工作服务年限的,及市内聘任制公务员在现用人单位首次聘用期间的。
四、报名方式
本次选调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者通过邮政EMS邮寄以下材料:
1.《深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从深圳外事网www.szfao.gov.cn下载);
2.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任现职级文件复印件、彩色证件照片2张;
3.本人起草的综合性文字材料2篇。
邮寄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2012室,深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秘书处,邮编:518035,联系电话:0755-88121754,0755-88127506。
报名截止至2016年2月15日,以报名材料邮寄邮戳为准。报名表和大一寸彩色照片的电子版发邮件到zhaopin@szfao.gov.cn。2016年2月22日前以短信和电话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参加考试,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则不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深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负责解释。
深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1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