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县编委研究,决定为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
一、选调计划
拟选调工作人员8名,所学专业条件不限(计算机、财会专业或者具有会计资格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调)。
二、选调范围
全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在职工作人员。
三、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德端正;
2、勤奋敬业,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年龄45周岁以下(197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中专及以上学历,且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
5、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或符合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条件;
6、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试用期除外);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试用期未满的;
2、省政法招录培养体改生、省选调生和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工作年限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正在接受纪检、检察机关审查的;
5、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调动的其他情形的。
调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名有关事项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资格审查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6年1月18日-1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人社局四楼东编办,电话:0395-7337116,13803957336)。
报名要求:报名时,本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公务员登记表(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和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2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加盖单位公章的《舞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
2016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