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和其他相关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经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对我校 2016年美术类专业新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及录取办法规定如下:
一、专业分数线
1.美术类专业校考考试科目:素描、色彩。单科满分为100分。
2.江西省外考生必须同时获得相应省级统考合格证和我校专业校考合格证才能报考我校。
3.江西省考生必须达到江西省相应录取批次的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才能报考我校。我校仅认可江西省美术统考成绩。
二、文化分数线
全国考生(江西省考生除外)最低文化总分线按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并且相关科目语文75分以上,英语70分以上。江苏省考生因英语单科满分120分,其英语单科要求56分以上;语文单科满分160分,其语文单科要求80分以上,折算办法不变。
江西省考生最低文化总分线按江西省美术类本科录取控制文化线的1.03倍划定执行,并且相关科目语文75分以上,英语70分以上。艺术类本科职教班按照江西省艺术类所在录取批次的投档录取原则执行。
三、为提高新生文化素质,对文化成绩好的考生,实行相关科目超线换算加分
1.在上线考生中,语文单科成绩超过75分者,以超过5分为单位计算,其录取总分加1分。
2.在上线考生中,英语单科成绩超过70分者,以超过5分为单位计算,其录取总分加1分。
3.超线换算加分以四舍五入方法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
四、对于专业优秀考生的文化分优惠政策
全国考生(江西省考生除外)在最低文化总分线达到所在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对英语、语文两门课的单科成绩制定一定的优惠政策,具体根据其专业的全国排名情况分四档执行优惠,具体办法如下:
1.在全国考生中,专业成绩总分名列前10名的,可享受语文、英语不设单科分数要求。
2.在全国考生中,专业成绩总分名列前11--30名的,允许语文、英语降分之总和不超过30分。
3.在全国考生中,专业成绩总分名列前31--60名的,允许语文和英语降分之总和不超过20分。
4.在全国考生中,专业成绩总分名列前61--100名的,允许语文和英语降分之总和不超过10分。
江西省考生在满足江西省招生录取政策的前提下,根据其江西省专业统考成绩在全省前100名的排名情况,按照全国语文、英语单科文化优惠政策与对应的档次分四档执行。
五、根据我校美术类本科专业的培养特点,我校所有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办法规定如下:报考我校一志愿优先的原则,不分文理科性质,在报考我校专业合格且达到最低文化分数线的考生中,将相关科目超线换算的加分和专业总分相加后作为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队,如果录取总分相同,按专业总分、语文、英语的科目顺序排序。我校按分数清的原则进行择优录取,直至录满为止。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与教育部及相关省市的招生政策不一致,将按照相关政策调整执行。
备注:录取总分是指专业课成绩加上英语成绩、语文成绩超线折算加分的总和。
例如:某考生专业合格,且文化三线达线;其中专业150.3分,英语80分,语文84分。按我校录取办法:英语可折加2分,语文可折加1.8分,该考生最终录取总分为154.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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