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南山区财政局(国监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3名公务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综合管理类公务员。
二、选调职位
南山区财政局副科级职务1名(副科长或副主任科员)、科员2名。
三、选调条件
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备深圳市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综合管理类且在编在职。报名选调副科级职务现任职务需为副科长或副主任科员,报名选调科员职务现任职务为科员;
(二)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专业为经济学、财政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如有财务工作经验,可不受上述专业限制。
(三)报名人员年龄需在35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
(四)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五)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报考须符合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交流转任有关条件规定。
(六)聘任制公务员应符合我市交流的有关规定。
(七)根据有关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及纪检监察机关和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限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有不符合职位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四、选调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16年2月6日下午18:00截止,通过邮寄材料报名,以邮件寄出时间为准。所需资料及要求详见南山区财政局网站公告。
本公告由南山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南山区财政局(国监委)
201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