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须毕业生本人亲自办理,持毕业证原件,1张半寸免冠近照(照片按制身份证的要求),在我“中心”办理户口证明(1个工作日内)后到莲华派出所制作身份证。在身份证制作期间,不能办理户口迁出,如办理户口迁出,需提出解锁申请,所办身份证销毁。(身份证制作时间由公安部门确定)
(二)身份证制作好后,领证时凭办证回执、交费收据、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到云南省教育厅就业服务中心领取。(如第一代身份证遗失,请先作登报遗失启示,凭报纸办理领取手续)。
(三)三年户口托管期满的前四个月内,不办理二代身份证,只能办理临时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