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结果查询
考生可通过管理系统http://59.78.108.51/gcss/查询是否录取。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自行网上下载打印录取合同。
二、录取手续办理安排
1、交合同
公共管理硕士合同分单位合同(A类合同)和个人合同(B类合同),请从A、B两类合同中自行选择并下载其中一种培养合同,按合同上要求打印出一式三份或四份。其中A类合同由考生工作单位与我校研究生院签订,需由单位签字并盖章(四份);B类合同由考生本人与我校研究生院签订,由本人签字即可(三份)。
考生签订合同须使用黑色水笔或签字笔,考生将签字盖章后的合同于2016年2月20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或者2016年2月27日上午8:30-10:00交报考学院(五教403室,吴老师,电话:64253573)。
2、领取入学通知书
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并且将合同提交报考学院后,由学院发放入学通知书。
3、缴付培养费
考生凭入学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缴付培养费,具体见“华东理工大学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缴费通知”。
三、其他
因缺相关材料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请务必于承诺书上规定时间前补齐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未补齐材料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负。
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