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时代精神、完善人格、创新意识、物理专业理论基础厚实、实践能力强的基础教育专业人才,以及物理教育科研人员和其他教育工作者。
二、培养规格
1.具备作为合格公民的基本素养、积极向上的人格意识和价值观。
2.熟悉物理专业领域,熟练掌握物理专业学科领域内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及实验技能。了解不同学科专业领域的相关知识,并具有较强的驾驭知识进行探究和创新的能力。
3. 具备能规范使用汉语,至少(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并能有效表达和交流思想的能力。
4. 具有团队精神、合作意识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5. 具有健康意识、健康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6. 对于立志从事教师职业者,树立现代教育观念和专业精神,掌握有关教育的基本知识、理论和技能,具备教育实践能力以及教育创新意识。
三、学制与修业年限
标准学制4年,修业年限4~6年。
四、最低毕业学分和授予的学位
最低毕业学分:163.5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例规定者,授予理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