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考生应提交《佛山市南海区司法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一式1份;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学位证、资格证复印件。报名材料请于2016年3月1日前(以收寄邮局时间为准)寄(送)至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司法局政工科。
2.初选。由我局按岗位要求和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初选。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应变处置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能力素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以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4.面试。测试考生的逻辑思维水平、口头表达能力、个性特征、专业知识等其他综合能力。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以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考试总成绩。
笔试和面试在同一天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和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的高低,按选调职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合格后主要是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